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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来了个冤大头啊,这些史记游记,摆上几年都不见得有人买。

再悄咪咪地打量了下曲仲的穿着,心里立刻把他定义成了大户人家的小厮。

“五十八两。”

声音停下,掌柜的报了价格。

可一抬头,发现人正蹲在角落里看着什么。等了一会才又抱着什么东西出来了。

“这咋卖”

手里抱着的是好些落满了灰的书,高高一大摞。

刚才也是无聊,曲仲才随意扫了扫地上,发现那里有很多落满了灰尘的书。

他好奇翻了几页,才发现这是捡到宝了。

上面竟然是写满了注解的《礼记》。

曲仲仔细瞧了瞧这些注解,发现其详尽程度应该比得上现代的参考书之类了。

“这些是一个穷秀才拿来卖的,说是他祖上留下的。”

掌柜地扇了扇飘起来的灰尘,眉头紧皱。

这些书都放在铺子里好几年了,就这上面写的乱七八糟的那些,连书上的字都看不清了,谁买。

“你要,五两银子全拿去吧。”

反正当初这书他买来也才二两银子,遇到这个冤大头刚好清了地儿放其他的。

心里暗喜,曲仲面上不显,砸吧了几下嘴。

“那些加上这些一共五十八两,卖了就全拿走,不卖就不要了。”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曲仲摆出副你看着办的样子。

看掌柜滴皱眉,立马就转身打算拍拍屁股走了。

“卖了卖了。”

掌柜的勉为其难地用鸡毛掸子弹着书上的灰,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于是,这场买卖就在双方都觉得遇上傻子的和谐气氛下友好结束了。

掌柜的还把书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曲仲的背篓,摇着手把人送走了。

呵呵--

不识货的家伙。

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曲仲一边问路到了一家卖金银首饰的铺子。

今早他专门从空间里拿了个小的金饰出来,就是打算换些碎银子来花。

没想到。

这种不起眼的金饰竟然还兑了一百多两。

这就是在曲仲眼里不起眼,这首饰的做工在这么个镇子来说简直是极品了。

掌柜的一见就知道这首饰不用再重做,就能卖个好价钱。

所以这才出了一百两银子来买。

并且嘱咐曲仲下次有了这等好东西一定拿到他铺子里来卖。

曲仲点头,心里反而确定以后一定不来了。

这镇子太小,多来两边绝对就被人记住了,下次有机会还是去县城。

“看来,还是女人的眼光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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