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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来了个冤大头啊,这些史记游记,摆上几年都不见得有人买。
再悄咪咪地打量了下曲仲的穿着,心里立刻把他定义成了大户人家的小厮。
“五十八两。”
声音停下,掌柜的报了价格。
可一抬头,发现人正蹲在角落里看着什么。等了一会才又抱着什么东西出来了。
“这咋卖”
手里抱着的是好些落满了灰的书,高高一大摞。
刚才也是无聊,曲仲才随意扫了扫地上,发现那里有很多落满了灰尘的书。
他好奇翻了几页,才发现这是捡到宝了。
上面竟然是写满了注解的《礼记》。
曲仲仔细瞧了瞧这些注解,发现其详尽程度应该比得上现代的参考书之类了。
“这些是一个穷秀才拿来卖的,说是他祖上留下的。”
掌柜地扇了扇飘起来的灰尘,眉头紧皱。
这些书都放在铺子里好几年了,就这上面写的乱七八糟的那些,连书上的字都看不清了,谁买。
“你要,五两银子全拿去吧。”
反正当初这书他买来也才二两银子,遇到这个冤大头刚好清了地儿放其他的。
心里暗喜,曲仲面上不显,砸吧了几下嘴。
“那些加上这些一共五十八两,卖了就全拿走,不卖就不要了。”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曲仲摆出副你看着办的样子。
看掌柜滴皱眉,立马就转身打算拍拍屁股走了。
“卖了卖了。”
掌柜的勉为其难地用鸡毛掸子弹着书上的灰,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于是,这场买卖就在双方都觉得遇上傻子的和谐气氛下友好结束了。
掌柜的还把书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曲仲的背篓,摇着手把人送走了。
呵呵--
不识货的家伙。
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曲仲一边问路到了一家卖金银首饰的铺子。
今早他专门从空间里拿了个小的金饰出来,就是打算换些碎银子来花。
没想到。
这种不起眼的金饰竟然还兑了一百多两。
这就是在曲仲眼里不起眼,这首饰的做工在这么个镇子来说简直是极品了。
掌柜的一见就知道这首饰不用再重做,就能卖个好价钱。
所以这才出了一百两银子来买。
并且嘱咐曲仲下次有了这等好东西一定拿到他铺子里来卖。
曲仲点头,心里反而确定以后一定不来了。
这镇子太小,多来两边绝对就被人记住了,下次有机会还是去县城。
“看来,还是女人的眼光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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