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页(2 / 2)
沈颂摇摇头,“可能坐飞机吧,我是着急才开车过来的。”
云凛腾地站了起来:“那就快点去把车后座清理一下。”
晚上吃完饭势必要送沈颂的母亲回酒店休息的,让人看见了那一后座的狼藉,要如何是好。
脸都没地方搁了!
-
和沈颂的母亲一起坐在包间里的时候,云凛的手上还有那些清理后车座的狼藉的纸巾。
他是个环保主义者,没找到垃圾桶,就只能一直拿着到了包间。
进了包间还没有找到丢东西地方,身姿挺拔地坐在那里的时候,藏在桌布下的手里还捏着一张染着腥膻的纸团,实在是有口难言,有苦说不出。
最后云凛找到借口去包间内的洗手间,终于把这团丢人的东西给扔进了马桶冲走。
他洗了手出来,落座之后与褚美凤再度表达歉意。
言辞谈吐,素养有嘉,气度也很从容淡定。
就像是高雅壁龛上高枝的花,可欣赏,也可冶心志。
沈颂的母亲褚美凤看着云凛,满意之情溢出眼眶,上上下下地打量,然后把沈颂给看毛了。
他知道云凛速来脸皮薄,于是一伸手,用手掌挡住了褚美凤的视线,“妈,你看人还是吃人?”
“没大没小的,护着人也要懂规矩。”褚美凤白了沈颂一眼,懒得和他家这个小魔王计较,然后看向云凛,脸上绽放了温软至极的和煦笑意:“小凛,我可以叫你小凛吗?”
论起来云凛毕竟只有25岁,和褚美凤一比就是小辈,叫什么自然是看长者的心情。
云凛点点头:“自然是可以的,沈太太您好。”
褚美凤今天是特别打扮过的,约了好多关系花了几万请的高级造型师,妆发俱全,衣服也是考究。
特意让人把服装周天桥模特身上的衣服空运了回来——没进奢侈品店,却先上了她的身。
这市面上买不到的款式,比别人提前了半年。
一身米色的长裙素雅却裁剪别致,勾勒出保养得当的身体线条。
虽说是刻意打扮,却不是那种特别奢华隆重的暴发户式土气,她还特别和造型师强调了——要素雅,这样才符合见面者的品味。
以往参加什么隆重的活动都没让自己这么费劲过,褚美凤今天可是卯足了劲儿,势要把那次丢了的面子找回来。
——儿媳妇这么优秀这么漂亮,她怎么可以怠慢?
“小凛啊,来临市出差吃不吃的惯呀?”
眼看着开始拉家常,就到了云凛的弱势环节。
他不大会应酬,也不大会和人拉家长里短。
索性褚美凤是个天生的气氛活跃者,拉着云凛说着说那,也不会显得冷场。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