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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什么都不做,不符合叶馨馨的性质。如果真那样,无聊也会把她无聊死。正好她好久没写文,已经有些手痒了。便准备先写写文试试。

从后世的几个作家嘴里,她知道这年代一篇文章赚不到多少钱,但总是比其他工作轻松的。她要是花一个月的时间写几篇文章,然后能够赚到十块钱,在这个年代就是很不错的了。

“写什么呢?”叶馨馨自言自语。她目前有两个想法,一是把过去写过的年代文,拿出来重新修修,力求符合这年代积极向上的思想作风的同时,短小精悍到十万字左右。第二个写童话故事。

其实她更倾向于写童话,因为如果写童话的话,戴着给小孩看的帽子,她或许可以避免一些麻烦。后期的话,她还可以慢慢的转向写侦探故事。

作为前世今生没谈过恋爱的人,对于小说里的感情线处理的一直不怎么样。所以她写文的话,涉及到感情的,总是很模糊。

写童话就可以让她完美避开这些了。

“先写年代文,试试水。童话的话,过两年再说。”叶馨馨最终决定。写童话似乎很好,但问题是现在的童话发哪里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发一篇普通的文章,可以是报纸,也可以是出版社。而且这年代传播最广的似乎就是报纸,其他其实还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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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不倾国倾城ゝ只倾你一30瓶;会咬人的兔子10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6章 有鬼

决定好写年代文,叶馨馨便快速在笔记本上进行了简介和大纲的安排。

第一篇文章,她不想写的太深奥或涉及太广,以免一不小心触怒了某些人的神经。但也不能太普通,否则的话,辛辛苦苦一个月,最后只能自己看,那就白写了。

当然,主要还是这年代不像后世那样,噼里啪啦打字几小时,然后确定一按就能发表。这年代发表一篇文章发表,需要誊抄,需要信纸,需要钢笔和墨水,还需要邮票。

思来想去,稳妥起见第一篇文既然是试水的,她准备把前世写过的一篇反响不错的,金手指不那么玄幻的军医年代文拿出来重写。

那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一名战地医生,在战地救死扶伤时,被敌人偷袭而死。之后穿越到七十年代初一位即将下乡,上吊自杀的十五岁小女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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