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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可做,她就不自觉的打量土地庙。这座从外表看,像是石头累积的房子,外面看着不怎么样。里面看却是还不错的。尤其是本来很有年代的房子,居然被打扫的很干净。为了今日请客,他们还特意买了蜡烛,点了马灯。因此整个屋子看着和军区里的电灯也不遑多让了。

接着头顶马灯的灯光,徐卓华看到炕对面,东北的部分,放了很多装粮食或者酸菜的大缸,筐子等。一条从前拉到后的绳子上,绑了好多的粉条:“那些粉条是请人上门做的?”

“哪里啊,是人家小叶自己做的。”周素云嘴巴快,不等叶馨馨开口,就抢先道,“听盛舟说是早上的时候,小叶一个人做的。”

“小叶同志还有这手艺啊?”徐卓华嘴里赞叹,心里却是:果然是农村出来的,好好一个高中生,尽会些上不了台面的。

叶馨馨被夸,有些不好意思,谦虚道:“我就是喜欢吃粉条,请人帮忙做,又舍不得出料,就想着自己试试,没想到就成功了。晚上我煮个猪血粉条汤,诸位嫂子尝尝,看看我做的粉条怎么样。”

“那肯定是好的啊!”黄小翠笑道,“我刚才看了,做的比那些上门做的还好。最主要的是,这粉条子晒干了,能放好久。”

“那可不,主要是供销社难买啊!”

听着黄小翠和周素云联合起来拍叶馨馨的马屁,徐卓华表面在笑,心里却是鄙视的很。哪里知道一转头就看到了叶馨馨那张满脸羞涩又青春洋溢的脸。心里莫名一酸。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就算跟着丈夫不用干农活,也不年轻了。

而眼前这个说是农村来的丫头,不仅模样好,那皮肤更是吹弹可破一般。

不过想到对方据说才十五岁的年纪,她心里又平静了一些,谁还没年轻过。她十五岁的时候不和对方是一样的?相反,就常盛舟的情况,对方到她现在的年纪,能不能有她年轻还不一定呢,说不定什么时候常盛舟就被迫退伍,然后两口子就回农村种地去了。

叶馨馨可不知道面前三十多岁的军嫂正和她对比皮肤呢。她这会儿正傻乎乎的,一边跟人说笑,一边做菜。

屋里晾着的粉她本来是想收起来的一些,但是常盛舟觉得,就那么点粉条,应该也没哪个眼皮子浅的会眼红。于是,最后就只是把除了今天要用到的肉,以及澜中将送来剩下的鱼,其他都被她放进了空间。

但是显然,常盛舟太低估女人们的攀比和嫉妒心了。他跟战友说自己的媳妇会做粉条,的确是有小小的炫耀心思。可是男人并不会多在意这些,但是换成女人听了,就是羡慕嫉妒恨了!

倒是叶馨馨,人有时候的确看着傻乎乎的,但对于人的攀比和嫉妒心还是很了解的。她上大学那会儿,就因为床铺收拾的太干净整洁,自己一方小天地收拾的太温馨被同宿舍一个女生针对过。那会儿她简直难以置信。可是人的嫉妒心和攀比心就是那么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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