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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晋的心情已然有些烦闷,今晚是睡不着了,他想了想,忽然开口:“其实,我也有点馋炸鸡。”

“何谓,炸鸡?”

炸鸡,那是深夜无敌的美味啊,只可惜古代植物制油的出油率并不高,程晋也就到年节才敢祸祸油,毕竟这年头的宽油真的只有大户人家才吃得起。

“走,炸的不行,烤的也成。”

狐狸对于吃鸡,那是烙印在基因里的渴望,离庸一听,当即就跟了上去。

程晋很早以前曾经在炸鸡店干过兼职,炸鸡要想好吃,腌制是关键,阿从的调料瓶相当丰富,程县令把切成块的鸡肉腌上,又使唤离庸去烧热了土烤箱。

妖就这点好,生火随手就点,温度还能控制得相当完美,简直比现代的烤箱还要精确。

腌制好的鸡肉需要过三关,而古代没有面包糠,程晋将厨房里的馒头烤干后揉碎代替,等裹好面粉层,鸡肉就能直接进烤箱了。

等待的功夫,香味已经从烤箱里溢散了出来。

炸鸡的香气,自来浓烈又霸道,烤箱无油版虽然不比油炸,但等涂上蜜汁酱,酥脆的外壳配上鲜嫩的鸡肉,这口感就足以治愈人心了。

冬日里,虽然还未下雪,但炸鸡配果酒,已经足矣抚慰程县令陡然得知穿入聊斋的魔幻感,至于另一位吃鸡爱好者,已经跪拜在炸鸡的酥脆裙之下了。

“这世上,竟有如此美味的鸡肉!大人,您若是去做庖厨,外头酒楼的大厨恐怕都要失业了。”

为了熟得快,鸡肉切成了入口适量的大小,外层金黄酥脆,里面又鲜嫩多汁,再配一口酒,离庸已经从想挖走阿从改成挖走县令了。

“没有,炸鸡并不难。”程晋做饭的手艺,就真的一般水平,但鸡肉是一种怎么做都不会太难吃的食材,更何况是万能的炸鸡啊。

潘猫猫循味而来,一看两人对月饮酒,当即控诉道:“被我逮到了吧,你们居然背着我吃独食!可恶!”

然后没等人招呼,就直接扑向了桌上。

“啊好烫!好吃!你这臭狐狸,给本喵住手!这些都是我的!”

离庸筷子一拨,居然使上了妖力:“不听话的小猫咪,可不讨人喜欢哦~”

程县令独得一盘炸鸡恩宠,望着天上烂漫的星子,忽然有些想念自闭的黑鹿鹿了。哎,黑鹿鹿打从桃花江回来,他曾经旁敲侧击过,似乎是找到了些那老道士的线索,最近除了基本公务,大部分时间都飘在外面找人。

可都几百年过去了,那老道士当真还活在这世上吗?如果活着,那是不是意味着真的找到了长生的法门。

长生啊,妖类长生,却不被人间接受。而人又求长生,却始终求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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