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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电影的演员是长得巨好看的***我也不会原谅他!真的实在是太坏了!”

与谢野晶子握紧了拳头:“您可太坏了,真的,这剧情太骗人眼泪了!”

我在她青白转换的脸色之间,弱弱说:“别急,现在他可能已经死了……灰飞烟灭的那种。”

与谢野晶子开始长达十几分钟的吐槽。

其中包括了对我发刀的无情谴责,以及对这个原型角色的怒骂。

却没有人来可怜一下我那又一本逝去的ip改编费。

我真的要落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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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我一个,我还可以凑合一下,现在拖家带口的,还要找茸茸小宝贝儿,我肯定是不能再像之前一样随便混混,还是要赚钱的。

虽然说明天去侦探社可以拜托大家,帮我找一下茸茸,但是其实我还是不好意思过多地劳烦大家,至于我那高昂的日常开销,必然还是要我自己去赚。

正好从与谢野晶子这里打听一下。

“话说,现在的文学发展的怎么样了?”我旁敲侧击地问。

毕竟我也是看过文野同人的,好多都说野犬的世界设定里,都没人写文啥的,然后主角就开始写文大业,一下子就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大作家……

也不知道这杯羹我分不分的到?

正当我在心里大笑的时候,就听到与谢野晶子一边往嘴里塞薯片,一边说:“不太好吧。不过呢,虽然说没有什么太多写正经文学作品的,不过轻小说和漫画还是卖的到处都是。”

我:“……”

这不就和现代日本差不多吗?!

我一下子就颓废了,往桌子上软软一趴:“那写网文的咋样?我打算去赚个外快……”

没想到我一说这话,与谢野晶子可就不困了!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古事记填坑吗?”

我心里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我纠结半天的事情说了出来:“那……同人本能赚钱吗?”

没错,是这样的。

就像现在我们写红楼同人,曹先生都死了几百年了,早就没有版权纠纷了。如果写红楼同人的网文是可以明目张胆地上V的。但是如果是出版,就不好说能不能出版。

但是日本的情况,我以前可是连翻墙都不会的朴实无华中华人,更没来过日本,也不是特别清楚日本这一块对同人的规矩。

“当然可以了!”她说:“放心吧,在日本这都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一般官方也会鼓励同人作家这么做,因为可以起到免费推广宣传的作用,大家有钱一起赚不是更好吗?”

说着说着,她忽然觉得味道不对:“等等……您要写同人?给谁写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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