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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嘿嘿笑了两声,趁他不备,抬着盘子的手一斜,兔子连带着花椒大料叽里咕噜地滚到了沈连宇怀里。

王五舔了舔舌头,备感遗憾地看了眼肥美的白兔,解释道:“这家伙是前两天在后院发现的,我们本来打算做成麻辣兔头吃掉,可被掌柜的拦住了。”

“掌柜的既然说了要送你,你就把这家伙一起带走吧。”

小兔子不知道是能听懂还是怎样,突然蹬着后腿一下跳进了少年怀里。

它感受了一会儿后,两只耳朵不再竖着,而是放松地垂了下来,胖嘟嘟毛绒绒的身子紧紧贴着少年小臂。

有、有点可爱啊……

于是,被蛊惑到的沈连宇梦游般地抱着一个浑身花椒大料味的白毛兔子回到了厢房里。

等到回到屋里,坐下了,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带了个什么样的麻烦回来。

——他还自身难保呢,哪里顾得上养宠物?

沈连宇捧着胖兔子放到桌上,可刚放上去,那兔子就两腿一蹦,重新跳回了他怀里。

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后,他有些头疼地试着去抓兔子的两只耳朵,想把它从怀里“拎”出去。

可那小东西看着呆呆蠢蠢的,动作却灵敏得很,它后腿一蹦就从沈连宇怀里跳了出去,然后转身咬住了沈连宇的手指。

柔软而细腻的舌尖在他的手指上舔了一圈,随后又放开了。

这熟悉的行为叫沈连宇打了个激灵,本来手里的动作还算轻柔,生怕弄伤了这个小家伙,这次却直接快准狠地拎住它的耳朵,把兔子整个提了起来。

他与小东西对视着,那双湛蓝的眼睛平静如湖水,看不出来什么东西,反倒是因为被他拎起来,四条腿正慌乱地乱踢。

应该……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毫无妖王尊严的某蠢货ε=(ο`*))倒是支棱起来啊!

第28章

沈连宇眉间蹙起,抓着兔耳朵的手腕轻轻颤抖,一时不知道是是该把这只物种难以确定的兔子放下……还是先把它擒拿住,关起来。

他手上没用力,可毛绒绒的白团子本身就在拼了命地挣扎,难免在他手里晃荡起来

惊惶之下,那小东西竟是露出牙齿,发出了“叽”的一声惊叫。

沈连宇:“噗。”

确定了,能发出这么丢脸的叫声,这小东西绝不可能是明殊妖王。

明殊是个对自己身上的白虎血脉极度自傲的妖,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东麓州那些任由人类奴役的、没有灵智的畜生们,若是让他伪装成这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怕是比杀了他还叫他难以忍受。

这下子沈连宇彻底放心下来,此时再去回想,又难免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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