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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依旧没有通过他的住校申请,也就是他那天在校长办公室说的那一大堆话都白费了,他又要回到那个冰冷的孤儿院去,感受那些无聊的麻瓜的低级生活。
算了,他知道顺心的事不会太多。他决定回一趟小汉格顿,了解一下他那个傻瓜母亲的家族,如果是斯莱特林的后裔,那么一定有很多能帮助到他的地方。
结果,又令他失望了。
他发现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一切都是可笑的失望。
他如果再次把这件恶心的旅途复述给什么人听的话,他可能都说不下去——
冈特家污秽得无法形容,这简直一瞬间让他想到了那个有一个丑熊的房间。当时的他不自然地扭了一下脖子,将那个想法抛之脑后了。
天花板上结着厚厚的蛛网,地面黑糊糊的,桌上搁着霉烂的食物和一堆生了锈的锅。惟一的光线来自一个男人脚边那根摇摇欲灭的蜡烛。那人头发胡子已经长得遮住了眼睛和嘴巴。
他一手拿着魔杖,一手拿着短刀,站起身来,把周围的酒瓶都撞倒了,他瞪着里德尔:“你!你!”
接下来的情况更是可笑,他中年名字的那个老头已经死了好多年了,不仅如此,这个叫莫芬的像野狗一样的家伙居然把他错认成那个麻瓜。
应该把他的眼睛挖出来!躺着口水的傻东西!
他会付出代价——他们都会!
他当时真的在一种震怒的状态下,他击倒了莫芬,摘下了他的戒指,他悄无声息地潜入对面的里德尔宅邸,把那个老麻瓜和他的父母都杀了。
当他甩出三个阿瓦达索命咒时,脑海中那些蝇虫般的窃窃私语都消失了,他的世界终于清净了。
他在这个富有麻瓜的宅子中寻到了一种古怪的舒适感。
黑夜下他的眼眸透着猩红的光芒。
他从不是什么混血巫师,那跟他毫无关系,他是伟大的、超越死亡之人——他是伏地魔。
他将坐在王位上,脚底都会是这群蝼蚁的尸体。
他把莫芬的记忆篡改了,轻而易举地将罪行嫁祸给了他,临走时,他狠狠地踏了一脚他臃肿的脏脸。
穿外下着大雨,雨水的潮气带着冈特家的腥臭一起翻涌了上来。
就在他想着是不是还得回孤儿院去的时候,他口袋里的加隆忽然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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