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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皇子各有所好,但却一致的在陶醉身上找到了被深深吸引的感觉。

三皇子觉得这样一位有见识,又风骨,清雅如栀子花一般的雄虫,是值得自己君子相交的。

他敬他,爱他。

二皇子觉得这样一个如贞洁烈雄一般的雄虫,就应该以钢铁般的手段折辱他,摧毁他,让他如樱花般瞬间绽放再狠狠坠落。坠落到自己的怀里。

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将一件绝世珍品亲手毁灭。。。。。。

对这一切,陶醉这个理工直男理所当然的一无所知。他只是每天兢兢业业的完成陆鸣给他安排的任务而已。

1,穿修身的剪裁设计。

2,在手腕脖颈处喷淡雅的香水。

3,每天换一个精美的配饰。

4,看人的时候要慢,看三秒再慢慢转开视线,会呈现出一种真诚相待的感觉。功力深的则可以让人觉得你眼波流转,含情脉脉。

5,握手时间长一点,比较真诚。

陶醉完全不知道在他装孙子伺候大爷的时候,他已经勾引的两个皇子欲罢不能了。

而这一切,都如同钉子一般深深的扎根在了路晨星的眼中。现在为了谈生意,陶醉每天陪着这两个大爷,吃饭,喝茶,游山玩水。

为了照顾大爷的心情还不能带上路晨星。

路晨星压了一肚子的火气,每次看见这两个皇子都恨不得生食其肉,活剐其心。

自从他们来了以后,陶醉也变了,他不在是那个每天宅在家中养娃的老父亲了。

他变的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他开始每天出门之前洗澡。

洗完澡还不算,他还给自己敷面膜,面膜完了还有精华,精华上完还有香水。

路晨星甚至有一天从卫生间门缝里看见陶醉在给自己画眉毛!

他变了,他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陶醉了。

皇子的追求,爱慕,让他变成了另一个靠脸上位的陆鸣。

原来淳朴,善良,真诚的陶醉不见了。

路晨星恨毒了陆鸣。

如果不是他给陶灌输了一堆有的没的,陶醉一个居家宅男怎么可能懂保养,懂服装搭配,怎么可能会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风度翩翩去外面勾引虫。

路晨星最恨陆鸣的地方就在于,他太讲义气了。

伍兰城也好,陶醉也好,不过只是他公司的一个员工而已。

为什么这个疯子真的可以拉着第一军团的统帅,带军队踏平一个星球,只为了救一个员工!

这不是有病吗!!!

如果不是陆鸣,自己早就可以将陶醉掳走了。自己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逃跑用的飞船。

如果不是知道只要自己敢轻举妄动,掳走陶醉,陆鸣就敢带着大军追杀自己,追到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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