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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黛玉还是补充道:“想来,这一二日小王爷就会来咱们家,父母若是实在不放心,可等我和小王爷谈过再说此事。”
其实林如海夫妻也知道这事儿林清未必做得了主,虽是为了闺女的幸福计,有心推脱,一细想还是黛玉说得有理,便就这样定下来。
和父母商议完,黛玉便一头扎进了自己的书房。这婚多半是要结的,但是司徒卓作为一个现代人,婚前协议这种东西他应该能接受吧?
黛玉取过一张纸,将自己想好的条件一条条列出来,查了一遍没什么错漏了,再熟读两遍,记熟了,才将字纸烧了。这种离经叛道的玩意儿,还是不要落下证据的好。
同时,黛玉也感叹了一下,皇权之下,限制太多了,连婚前协议都只能口头约定,也不知道以后司徒卓会不会出尔反尔。
果如黛玉所料,次日司徒卓就来了。
之前水澜受审的时候,二人议事已经没有再讲究男女大防了,现在事关婚姻,自然也没再避嫌。依旧是黛玉请司徒卓入了书房,让春山、雪雁守在外头,黛玉亲倒了两杯茶,道:“小王爷请喝茶。”
司徒卓道谢举起茶杯喝了一口,道:“林姑娘,前几日皇祖父召见过大理寺卿崔大人。”凭黛玉的聪慧,司徒卓只需点到这个便是。
果然黛玉点头道:“我知道。不过我希望如果我们一定要成婚,小王爷答应我几个条件。”
司徒卓笑道:“我这里也列了几条对自己的约束,林姑娘先看了再斟酌着添减可好?”说着,从袖中掏出一封信来,递给黛玉。
黛玉拆开看了,这其实也是司徒卓写的婚前协议,难得的是几乎条条都从女方的角度出发,竟然和自己拟的那份大同小异。
这等大事,黛玉自是逐条看完的。司徒卓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这份‘协议’上写的,除了黛玉原本拟定的那些内容。诸如在自己年满十八岁以前不同房;若是将来条件允许且双方同意可以和离;孝顺双方父母等等;还有一些黛玉没想到的,或是想到了没好意思提的内容。
比如司徒卓提出除非双方真的相处出感情,则双方都可以拒绝同房。这一条就比黛玉提出的女方成年前不能同房对黛玉有利得多。
另外,司徒卓还提出一旦双方成婚,男方便将名下产业交给女方打理,若是日后双方和离,女方可分走王府产业的一半,女方嫁妆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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