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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狡狐皮,猎杀难度便直线上升,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出手,耐心地收敛起全身气息等待狡狐走进攻击范围,而后果决利落地一击致命,还要准确地攻击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点。

路西恩这件斗篷就是用一张完整狡皮制作的,这只狡狐被击杀的手法就极其高明,伤口从眼睛插进大脑却没有伤到皮毛半分,甚至那只狡狐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死了个彻底,皮毛内侧也是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半分猎物垂死挣扎时的淤痕。

一场堪称教科书式的猎杀。

“怎么样?”路西恩询问站在一边的伊西,他的脸埋在蓬松的毛毛里,眯着眼对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这是伊西献给他的猎物制成的斗篷,自然要征询一下赠送者的意见。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为路西恩显而易见的喜爱嘴角微微上扬,“我当时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个颜色非常适合您。”

他在森林里看到那只大狐狸时,立刻就决定了要献给路西恩的猎物——那只狡狐有着像是干涸血液一样的棕红色皮毛。

霍尔喜欢浓烈鲜活的颜色,红的蓝的绿的金的,五彩斑斓像是没调和过的色盘。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比起明亮又纯净的色彩,他又直觉这样浓郁深沉的颜色才更适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个可爱活泼又喜欢撒娇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红戴绿张扬又跳脱的年纪。

好吧,真要说起来伊西的确极少看到路西恩穿着什么活泼艳丽的颜色,多是简单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颜色不扎眼的装饰,至多在袖扣领针这样的小饰品上,能看见些蓝宝石鸽血红的颜色。

比起滑腻昂贵的丝绸路西恩更喜欢毛毡棉麻的质地,和繁复奢华的设计相比妥帖舒适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庄园里不用待客,他便踩着双柔软过头的毛绒便鞋,质感厚实绵软如同猫猫的肉垫,叫他走路时轻巧得没什么声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办公事认真地看文书,太多的柔软元素也让他像是扑腾毛线球的猫,昂贵的白色毛毯倔强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无聊了偷偷摸摸打个小呵欠,蓝眼睛就立刻湿漉漉地盈满了水光。

伊西得说,这真的、真的柔软过头了。

第33章

路西恩看着伊西眼睛里披着新斗篷的自己。

他真的很少穿这样浓烈的颜色, 有一部分上辈子黑白灰加【less is more】的审美遗留,也有一部分为了贯彻人设的伪装习惯。

毛绒绒的东西,饱和度低的单色, 袖子适当地长一点,无辜又无害的氛围就这么轻易地营造了出来。

然而一旦换上了这样沉郁浓重的红色——他得承认这个颜色其实很适合他,但就是太过于适合, 他太适合各种会让人产生血液联想的颜色了, 衣服反而与他的人设产生了冲突,当他扯起嘴角弯起眉眼露出微笑时, 用这个颜色做底色,他眼睛里嘲弄扭曲的部分便无所遁形。

攻击性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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