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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驻足在神殿前,和所有路过的光明信徒一样俯首,轻轻颂念一句“愿光明护佑。”

他的最终目的地是西边几幢三层小楼中的某一幢,但现在他要去的是那几幢小楼之后,白天也依旧热闹的酒馆街。

大大小小的酒馆客栈聚集在这,酒和美食的香味像个小勾子,隔着好远好远就为客人指明方向,还有不少店铺装着施加了魔法的招牌,色彩闪耀引人注目,如果是夜晚,这条街灯火绚烂得叫人如坠梦中。

威廉姆在这条街上来回走了一遍,挑了其中一个酒馆坐进去。他的钱袋里揣着沉甸甸的金币,这是他向路西恩汇报自己的初步工作计划后路西恩丢给他的“任务备用金”,让他动动脑子自己努力加油干。

——什么都来问我行不行可不可以,你干活还是我干活?

以上是公爵阁下的原话,威廉姆还能回忆起路西恩托着下巴撇着嘴,傲慢到可以拿来给贵族老爷们当参考模板的娇惯语气。

显然,威廉姆的顶头上司对下面人的工作细节毫无兴趣,只要能在规定时间拿出他要的东西,他才不管威廉姆是偷是抢还是杀人放火。

任务自由度很大,威廉姆却已经提前觉得疲惫起来,一想到自己未来不出意外要跟公爵老爷绑定到死,鉴于公爵的身体情况,说不定人死了他还得给那位的儿子孙子打工……

只要想想这样的未来,威廉姆一颗被上等魔晶点亮的心就累得想短路。

“来杯——”坐在吧台边看了眼酒水单,他毫不犹豫地点在了最贵的酒上。

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何必为上头不差钱的那位省钱。

威廉姆出手阔绰,酒保自然殷勤,一边给他倒酒一边大声夸赞他的品味好,把自家的酒吹得天上有地下无,仿佛倒进杯里的不是酒,而是神明欢宴上的琼浆。

威廉姆随口应了几句,他没否认自己是外地来此的客人,又透出两句帝都的美酒如何醉人,没过多久他等的人就自投罗网,落座在他身边搭话。

这是专做外地人买卖的地头蛇,他们熟悉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在各个行当都有自己的人脉,假如是某些小城市的地头蛇,城里大半的人他们可能都认识。

如果人生地不熟又有麻烦差事,那么一个业务熟练的地头蛇会是最好的引路人。

唯一的毛病不过是要小心行事,别被骗了。

威廉姆熟悉这些,或者说他会被路西恩找来做这桩差事,除了他是路西恩手里唯二的SR之外,他的初始人物资料里还提到了他是行商家的孩子。

所以他从小跟着商队四处漂泊,各种门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讨价还价的本事总比安娜强。

威廉姆学习记忆里父亲的模样板起脸,不露声色地接了两句试探的话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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