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页(1 / 2)
所谓的青梅竹马,长大之后要娶自己的男孩,不过是披着人皮的垃圾。
这是一个封闭的村子吗?
不。
这是人间炼狱。
……
坐上宋青州的车回C市,迟暮和胡自狸两人都坐在后座沉默不语。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宋青州戴上蓝牙耳机:“如何?”
简单的几句交谈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开车的速度,挂了电话后,宋青州从后视镜中看了眼后座的两人说道:“村长的孙子找到了。”
胡自狸抬起眼眸,听见宋青州说:“他死了,钱桦被我们的人发现在那家杂货铺的厕所中暴毙身亡,身上到处都是血窟窿,双脚的后跟和脚趾都被切掉,眼睛被剜,舌头也不见踪迹。”
胡自狸没有说话,他看了一眼迟暮,发现他一动不动的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原来火化时候不见的那双绣花鞋,去找了小花。
迟暮想起自己问柳飘雪的话:“死后你一直在这个村子?”
“对,我一直都在,一直都在看着村长,看着他们和整个村子的人。”
回到C市已经是下午三点,宋青州好人做到底,把他和胡自狸两人挨个送回家。
迟暮直接回了老宅,刚打开门迎面就飞来一只拖鞋,吓得他赶紧闪身,拖鞋啪的一声拍在墙上,留下一个灰扑扑的脚印。
他看向坐在沙发上的迟邺和他握在手中泛着红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玩意儿的锁灵链,整个人的倒吸一口冷气:“爸,你这是要做什么!”
“总算回来了。”迟邺一声冷笑,啪的一声把鞭子甩到茶几上,不堪重负的茶几立马出现裂痕。
迟暮扯着嗓子朝楼上吼:“妈!妈!你最爱的茶几被老爸耍威风拍烂了,你快下来!”
“臭小子,我今天要是不用锁灵链锁住你,我就不姓迟!”迟邺被迟暮这个小兔崽子气的血压飙升,踩着只穿一只拖鞋的脚满屋子的追迟暮。
迟暮一点都不怂,甚至还非常游刃有余:“别激动,我不就是没有相亲?我都说过了我现在不想谈恋爱,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
“不想谈恋爱!你看看你自己都多少岁了,啊!二十好几的人了,长这么大连个恋爱都不谈!人家霸道总裁上个热搜十有八九都是绯闻,就你!天天跟个斗鸡似的找人胡自狸斗!”迟邺气得半死,叉着腰站在桌前,一甩锁灵链吼道,“难道你喜欢人家不成?怎么这么贱呐!”
迟暮说道:“爸,你别说,不看胡自狸那惹人嫌的脾气性格,就他那长相,我能喜欢上也很正常吧?长得太特么勾人了。”
“……???”迟邺大脑空白一秒,他抖着锁灵链咆哮,“明天跟我去妖管局办兼职手续!”
这次轮到迟暮满头问号:“干嘛?”
“你不是喜欢处理这些事情吗?那你处理个够。”迟邺做了个叫停的手势,“有什么长篇大论都给我打住,老子不爱听,过了这么几年了还要来淌妖管局的水,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