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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陆一的叔叔被他吸引了注意力,他看向自己的侄子:“这是?”

  赵无尘这才像是看到了他的存在,乖巧懂礼貌地说:“叔叔好,我是赵无尘,是陆一的邻居。”

  都是邻里邻居的,陆一的叔叔长什么样子,他能不知道吗。

  果然,陆叔叔立马露出笑容,十分亲切地和他打招呼:“是你啊,我小时候还抱过你的,你肯定不记得了。我记得你好像还在念书对吧。”

  哥哥邻居家的小孩子,要说多熟,那肯定是没有,有点儿印象罢了,不算是太亲近,他也不能把年级说得太清楚,免得说错了自己尴尬。

  赵无尘应了一句:“今年高一,不过等开学就高二了。”

  陆叔叔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小辈聊:“那就是放暑假,我就说嘛,记得你好像是这个年级。”

  看着在原主面前演绎超级乖巧好孩子的赵无尘,陆一感觉自己有点不大理解这个重生者的的脑回路。

  本来,一个重生的人,不好好努力靠自己的奋斗挣钱,整天想着拿别人做踏板,靠男人,这一点就很令他不齿了。

  而且明明不喜欢一个人,就为了那么点小恩小惠,就和人虚以委蛇,和这种人在一起,他都觉得掉价。

  而且就昨天,他之前不是都说的那么清楚了,两个人不是都已经分手断交了,对方还主动黏上来干什么。

  赵无尘不是高高在上,高岭之花吗,对着原主始终端着高贵冷艳的人设,就差没在脑门上把这四个字写出来。

  而且这是原主的叔叔,和赵无尘没有半毛钱关系。还是说,他低估了赵无尘对原主的感情。

  还是怪他分手太早,让对方产生了一种:“男人,你成功吸引了我注意”的错觉?

  要真的是这样的话,陆一觉得自己失策了。

  大脑运行的速度比人类想的更快,他想了这么多的东西,实际上也就是过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可就是两分钟,也足够让陆一不耐烦了。

  他开口提醒自己的便宜叔叔:“时间不早了,再不走的话,很容易赶上晚高峰吧。”

  X市是个大城市,和原主在的五线小城市相比繁荣许多,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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