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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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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不会这个就是那个高仿?”程予安坐了下来,顺手捞了根薯条塞进嘴里。

  台上的歌手正在唱一首深情款款的慢歌,眉眼之间是有几分相似,但充其量也只有五六分的程度而已。

  “已经超过了我的心理预期了。”苏览阑倒也没有很失望,“你看他侧脸,还是比较像。”

  程予安歪着脑袋又打量了一眼,表示同意。

  “他唱得怎么样?”她问道,“要不你去点首歌吧,说不定他会唱。”鉴于她自己的音痴能力,她是甄别不出别人唱歌的水平,她最多只能分出好与坏,却不能识别比较好、好与特别好之间的区别。

  苏览阑点头:“还不错,不过比之前唱歌的那位差点儿。就是你在卫生间那会儿,有个人唱了两三首,声音很特别,特别好听,比这位更物超所值。”

  “反正我也不喜欢听歌,没听到不算损失。”程予安完全不可惜。

  两人吃着东西,像过去一样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

  “上海果然比土澳更繁华热闹。” 苏览阑打开话匣子,“我当初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挑中了那个鬼地方读书。”她开始絮叨其澳洲的口音有多惨不忍睹,一下飞机就被海关那浓重的口音吓到以为自己的英语白学了;澳洲的交通有多糟糕,火车动不动就晚点,是的,悉尼没有地铁,只有火车,高峰期一样没有座位坐;娱乐活动是多么贫乏匮缺,商场一般7点多就关门了,唯一还开着的就只有woolworth这种大型超市了。

  “你现在有喜欢的人么?”苏览阑随口问道。女生的话题,最终总会扯到恋爱的事情上来。

  程予安摇了摇头,然后也八卦起来:“你呢?有没有喜欢的男生?”。

  苏览阑一脸无悲无喜、四大皆空的表情:“我已经好久都没有体会过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了。感觉我已经提前步入了老年阶段。”

  “那个穿蓝色nike外套的男生呢?”程予安笑着打趣。所谓蓝色nike外套是对方的一个梗,在当年两人分开在不同的学校读高中时,曾心血来潮地当过彼此的笔友,高一那一年相互写过不少书信。苏览阑曾经在其中的一封信中描写过所喜欢的后座男生。大部分的内容程予安已经记不清了,唯二记得的两个描述除了这个“蓝色外套”之外,就是“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了。每次她一提及,苏览阑就一脸“别提我的黑历史”的无语表情。

  果然,此刻对方有点气哼哼:“都说了多少次,能别再提这回事了不?我当初那是眼瞎,才会喜欢他。”哪怕到现在,对方都不曾告诉过她厌弃那个男生的契机究竟是什么。

  “我现在只喜欢我家leader这样的类型,温柔话不多。”苏览阑感叹一句。

  “我倒是认识这样一个人,要不要介绍给你?”程予安脑海中突然跳出了晏严的名字,“和我一个学校的,就是长得比较像女生。你介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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