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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苗苗儿, 楼梯上一个贪吃的小娃子,很白,很小。眼睛溜溜地跟着他的脚步看他, 也不管棒冰滴滴答答流了一身。那个时候南嘉树就注意到那一双眼睛, 不像小孩子那种圆圆的,睡不醒一样,可怜巴巴的。哦,不,那个词好像是楚楚动人。
他来来回回地收拾东西, 也看看她, 笑笑,不时过来逗她一下。然后,小丫头就像被点了穴,一直坐在那里看他。现在想来,腮帮子被冰出一夏天都好不了的红疙瘩, 似乎他也有责任。
从小小性子就很倔,几岁个小东西脾气上来缠得他没办法,不过大多时候都很乖,软软的, 听他的话,而且很会哄他开心,小心眼儿里小叔叔无比重要。
苗苗儿是独生女,很娇,父母是不放心保姆才送到姥姥家。舅舅当然很疼她,但是工作忙,舅妈么,因为自己没有孩子,对她喜欢的方式总夹杂着一种复杂的情绪,过度喜欢、喜欢到苛刻,有时候又过度冷淡。大人们都知道舅妈躲的是自己,可是苗苗儿不知道,怕她。
所以,她最黏的人除了姥姥就是小叔叔。
那几年,他正是青春叛逆期,不存在关心留守儿童、献爱心这么一说,最初带着她纯粹是因为可以躲过阿姨的高压。后来么,小丫头真的很软,很可爱,对他是无条件地崇拜,总缠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也就觉得理所应当,不烦么,就那么带着了。
那个时候,没有烦恼;离开后,也没有牵挂。
谁能想到小苗苗儿长大后,出落得这么令人惊喜。也许是经历了父母离异的变故,也许是独自一人太久,倔得厉害。可也正因为此,自立,自强,有着同龄人难以企及的坚韧与坚持。
当然,还有漂亮。不考虑衣着的话。
唯一令人不满意的就是把小时候对小叔叔的崇拜给出落没了,可是却把在小叔叔面前的无所畏惧给留下了。
比如刚才:
第一句:我开完会了。
第二句:工作很多,要回去继续准备。
第三句:晚安。
一句一发,手机连着嘀了三声,他还没来得及打一个字,已经被“晚安”了。
不能说没礼貌吧?都向他问安了,南嘉树看着瞬间就安静得一点动静都没有的屏幕仿佛看到那张理所当然冷淡的小脸,笑了,小混蛋!
又整理了一下窗帘,回身把工具箱收好,关了阳台门,关灯,往楼下去。
在混也长大了,再也不是他一把抡上肩头就能带走。
重逢,才不过一个月。十六年的空挡,他没有一分钟曾经想起过她,突然衔接起来,记忆未曾经过怀念的过滤,鲜活到没有任何筛选,看着她就觉得亲。叠加在三年的朝夕相伴,怎么能不亲?就像她口中的“小叔叔”,一张嘴就能叫。
可即便如此,他知道,这间房间和那个主人之间的距离,就像每次抱她都会垫在他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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