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页(1 / 2)
可是一下子过了近百年,也不过是须臾一瞬,他虽然还是那个年岁,却仿佛凭空多了许多岁。
他想,人唯一能达成永恒的办法是找到自己爱的那个人。那个人的记忆会让彼此永恒。
顾云霄的身体像个燃烧的壁炉,有着源源不断的热量,又或者像冬日里开了暖气的一道墙,你知道往后靠,他绝对不会走,他一定会在那里,只要你能忍受这热量。
沈山初心中愤怒全消,转身用力回抱了他一下,但想想自己最近受的折磨又觉得有气,自己的骄傲简直一败涂地,他觉得很不爽,自己也太没骨气了吧?
他大步走到沙发上,坐下来说:你以为这样我就能原谅你?我可是堂堂巨星。
顾云霄忍俊不禁,也走到沙发处坐下。沈山初道:其他节目也就算了,那个音乐节那么近,你为什么也要退掉?至于吗?我是瘟神?
顾云霄笑:至于啊!
沈山初转头看他,顾云霄看这电视刚好有提供歌唱功能,便说:那我弥补你一下。
沈山初不明所以。顾云霄点了一首「夜来香」,他随着音乐唱了几句: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细唱,月下的花儿都入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著芬芳,我爱这夜色茫茫,也爱这夜莺歌唱
沈山初听了第一句,觉得有点奇怪,听了第二句简直了,这人毫无音准可言,声线又低,所以简直是低八度演唱会。
听了第三句沈山初扛不住了,完全是个音痴,他笑个不停,忙制止他:停下。大侠饶命。
顾云霄自己竟然完全没有笑,只是停了下来,煞有介事说:是不是还不错?
沈山初乐不可支:你不错,是我错了。心想,他这样去上音乐节目,和以前的顾云霄差太多,一定被发现,字可以练好,歌不能越唱越退步,倒不只是逃避自己。
顾云霄看着他表情生动,蓦然欺上身去,深深吻住了他,两个人唇舌相亲,屋内始终没有开灯,只有电视发出幽幽的蓝光,还有窗户透进来的一点点光。
电视里不知道哪个时代里的歌星还在茫然不知地唱着:我爱这夜色茫茫,也爱那夜莺歌唱,更爱那花一般的梦
时间一寸一寸地过,像是香灰,一截一截忽然往下垮。他们只觉得面红耳赤,脸上冒汗,气喘吁吁,像是老旧的火车。
顾云霄把沈山初压在沙发上,只是缠绵地吻着。他们跟四脚怪似的,缠在彼此身上,粘得紧紧的,仿佛是一个充电器,插在对方的身上充电,听着彼此的喘息声,心脏也跟着剧烈地要跳出自己的胸腔。
他们没有恋爱经验,有的只是爱彼此的本能。虽然老大不小了,却是第一次尝试情欲滋味。
尽管顾云霄这样自控能力极强的人,却也没法控制这样的肌肤相亲。
煞风景的是,沈山初的手机响了,原本沈山初不想接,奈何一直响,声音终于打消了两个人涨潮般的欲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