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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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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她时,她就是闻越口中那个爱闯祸的小比熊,充其量也就是可爱一些,和万千大众一样,在路昂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小女孩。

  第二次见她,她换了头发颜色,绿色的,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屎绿色。

  那次见她,路昂产生了好奇。

  一个小姑娘单手制住了一个男人,而且还是左手,对,划重点的重点,是左手,正是路昂要研究的左利手。

  然而,她恰好又是运动员。

  那天的宋暖在他眼里是什么,路昂有点模糊,好像不再是万千大众之一,而是很对他胃口的那个特别的存在,就是那么特别,想避开都难。

  然后就是她神奇的爱国言论,还有她和朋友在酒吧里对饮二锅头。

  那是路昂第一次见,在没有人任何人强迫下,欣欣然喝白酒的女孩子。

  她翘着脚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简单的一件T恤,小白鞋,在红绿黄蓝、花花映射的灯下,显的那么与众不同。还有她笑起来,带动嘴角附近的碎发,拇指和中指捏着杯口,腕子一动便轻轻一提,就着虎口的位置一杯干,然后又笑盈盈的看着她的朋友。

  那是路昂最难忘的画面。

  她笑着翘着脚,干净的背影,一个微笑的侧脸,轻提着的杯子在指尖晃动。时光流动,光影晃动,却在路昂脑海里定格了。

  那双小鹿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睫毛卷起,脸上干净的没有一点妆,嘴角扬起笑起来,那副画面就那么一帧帧的刻在路昂的记忆里,只是,那时的他只有一个感觉,笑起来如此明媚的她,怎么在他眼里,却那么忧伤。

  或许就是闻越那句话,路昂在宋暖身上找到了共同点。

  同样的家庭不幸,她却那么健康快乐的长大了。

  也许就是那个点,击中了路昂。

  直到她把他当成了小舅舅,眼睛里闪着泪光,对着他在耳边说,想妈妈了,却倔强的强忍着,硬是没流出泪来。

  路昂才知道,自己或许就这么彻底沦陷了。

  一段爱情,究竟有多难。

  一场悸动,究竟有多容易。

  真的,它有多难就会有多容易,有多容易就会有多难。

  没有其他办法,都由心证。

  心证得不到答案,路昂就逃走了。

  在他自己劝说不了自己的时候,他逃回了冰岛。

  那个冰天雪地,他以为最适合他的地方,第一次,他那么向往太阳。

  谁说太阳只有一个,他也有。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大家:5月7号没有更新,8号入V,入V当天很早就更新了,今天要准备大肥章,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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