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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妃在听书记员念法庭规则时,冷眼看着对面的武钢,这个个头不高胖乎乎的男人,戴着眼镜却难掩那双小眼睛里散发出来的精明算计,还有一丝猥琐。

在她打量武钢的同时,武钢也在打量着陶妃,这个新晋升的律师,在业界也做了几个出名的案子,有着美女律师的称号。

这么近距离的观察,果然气质长相都不俗,特别是那双眼睛,眼波流转顾盼生辉大抵如此了。

心里有些惊艳,果然美女律师称号名不虚传。

这个案件原本就简单,一个成年人对一个不到五岁孩子下毒手,怎么说都不会让人原谅。

武钢先发制人:我当事人在对待这件事上确实存在过激行为,但是面对一个淘气调皮的孩子,特别是爱动手打人的小朋友,或者在公共场合遇见大吼大叫的小朋友,我想很多人都会嫌弃或者内心有种恨不得过去揍一顿,替家长管教孩子一下的冲动。所以我当事人在面对这样的孩子时,反应更为直观直接才造成了意外。

陶妃冷眼看着武钢满口胡说八道,他的说法确实也得到了一些人的共鸣,有人脸上已经浮现出赞同的表情。

等武钢辩护结束,陶妃才不紧不慢的开口:我觉得对方律师在陈述问题是存在误导成分。这次事件发生地在幼儿园,我想知道对方当事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幼儿园?出现在幼儿园的时间又正好是上午十点左右,大家都知道这个时间是上课时间,我想知道周承安是怎么在这个时间,在校园里让对方当事人要冲动的揍我孩子一顿?

说到这里,问题就要回归到周承安和幼儿园小朋友起冲突的事件了,大家刚才听了案件经过,也发现是小朋友先嘲笑周承安的小名字,还给周承安的妹妹取外号,才引发的动手行为。

这个行为固然是不对的,是可以找到双方监护人来处理解决,但是对方当事人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况下,进屋就将周承安踹倒在地,我想已经不是冲动犯罪,而是这个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第一零四五章:真漂亮(三十四)

陶妃最后这句这个人本身就具有社会危害性,引得底下一片哗然。

让法官不得不举槌喊安静。

武钢皱眉看着陶妃,这个女人始终冷静不慌乱,条理清晰不给他一点儿破绽,眯眼在等陶妃辩护结束,准备给她最后一击、

却万万没想到,陶妃陈述完后,话锋一转继续说道:我为什么会说孙志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我这里有一系列他激情犯罪的案底。

说完开始缓缓念起来:

从最近半年开始说,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因走路跟人发生摩擦,动手将人鼻梁打骨折。同年二月十号,乘坐地铁时,因为抢座位跟人发生争斗,将对方牙齿打掉四颗。同年四月十八号,在饭店吃饭时,就因为隔壁桌小姑娘甩了下马尾辫,扫到了他的头,让他大为不满,跟对方同桌一男生发生斗殴,将其右臂打骨

陶妃放下手里卷宗,抬头严肃的看着武钢:上述记录证明,孙志勇这个人戾气很大,稍有不满就出手动粗,所以不单单是激情犯罪,而是对社会有一定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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