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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丽心满意足的回了家,林彤苦笑的看着厨房北窗上挂的着腊肉,当初就怕这里买肉困难,想着偶尔打个牙祭的,可没想到,才来一天就被人惦记上了。

看来,得把院子里的板棚子好好钉一钉,收拾一下,有些不好露人前的还是要放到板棚子里。

中午,小赵过来请林彤和小念去食堂。

嫂子请等一会,我顺路叫了张嫂一块过去。

林彤和小念都穿着大衣,这都是在首都做的,厚毛呢面料,小念的刚盖过屁股,林彤的则到小腿,中间还系着腰带,就是十几年后穿都不会过时。

边境的春天冻人不冻地,林彤觉得幸好她里面穿的是厚实的红色大毛衣,这还是张永华给她织的,她有些后悔,没跟她学着织一织毛衣。

农村没有人穿玩意,毛衣多贵啊,而前世几乎没有穿织的毛衣,所以林彤不会织毛线。

林彤回老家时穿的衣服都是适合老家的,即便新一点也不会太离谱,可来到部队,她不想再委屈自己,她今年二十一周岁了,人生能有几个二十一岁?

张嫂抱着二宝,大妮怯生生的跟在身后,看到林彤,忙陪着笑:你看,昨天我也不知道,你是团长媳妇,说话也没注意,你别往心里去啊!

林彤笑笑,没事,还要谢谢你早上的煎饼啊!

看她这么好说话,张嫂松了口气,你要是愿意吃,我那还有,明天再给你拿点。

不用不用,就这些就够吃了。林彤不想跟她多说,朝小赵点点头,走吧,别让他们多等。

张嫂跟在她的后面,羡慕的看着二人的衣服,低头看看自己灰色的褂子,女儿半是的花褂子和还打着补丁的裤子,心里很不是滋味,心想这团长家咋这么有钱?难怪男人说是有背景的?

不仅张嫂这么想,食堂里的众多连长、营长也是这么想的。

徐振华看着那些或惊讶或嫉妒或羡慕的眼神,无比的得意,这是他的妻子和孩子!

嫂子一看就是城里人,这气度,要说不是大城市的都没人信。赵副团长试探着问。

林彤笑笑,你过奖了,我也不是什么大城市人,我就是个农村人,不过在首都呆了一年而已。

这话没人相信。

农村人什么样,看旁边的张嫂就知道了。

不过没人傻到说出来。

一顿饭吃的,就能看出大家各有心思。

林彤只照顾着儿子,二人吃的虽然不少,却让人看着赏心悦目。再看张嫂母子三人,狼吞虎咽的,张营长就皱了皱眉,觉得妻子给他丢人了。

吃完饭徐振华送二人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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