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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磊的脾气也上来了
其实他已经隐忍很久了
他本是个性情淡泊的人,凡事都能忍人三分。
在人生中大概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咄咄逼人的人,这样咄咄逼人的情势,这样咄咄逼人的事情
狗急了都会跳墙!
更何况韩磊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韩磊一上火,店里的局面难控。
本是一个人难控制,现在变成了两个人难控制
此刻,警方已经被这三方搞的头大了一倍。
小警员吸了口气,揉揉太阳穴,抬手直说,行了。你们不需要再私下和解了,现在跟我去警局做笔录。之后,你们该告谁告谁,各自的委屈向法官说去,中国法律能解决你们这堆烂事儿!
在警方说完这段话后,王女士又要开口说些什么东西,恰好在这时,于桑知忽然从女装区走到这边,及时开口:我刚查完相关法律,你们想接受一下科普吗?
第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于桑知照着手机上查到的相关律法读给众人听。
读完,并继续往下解释,这段律法的意思是,王女士在我们店里丢了手机,若经查证不是我们店的店员所为,且我们店员无人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店不需要负大部分责任,大部分的责任在王女士个人,因为是王女士未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产。
随后,于桑知又伸手指向墙上四处张贴的【温馨提醒】标签,说道:作为店家,我们店有提醒各位顾客保护好个人财产的责任与义务。而我们店内的墙面上,四处贴着温馨提醒,提醒各位顾客保护好个人财产。王女士可以说我们店的店员没有口头提醒你,小心你的个人财产。但仅仅是这一点,我们店里要承担的责任便更小了。你5000多块的财产,是你自己意外丢失,我们店家主动赔偿你500块很是合乎法律,很讲究情面。更何况你还未在我们店里消费,在你未消费的情况下,我们店便是只赔你100块,或是1块钱都不赔给你,法律也不会判我们有责!
于桑知是个善于拿证据说话的人。
因此,当她搬出相关法律来讲述这件事情时,顿时让店里头疼的众人了解到,原来现下的局势是这般清晰明了!
这下,连警方都开始帮店里说话了,听到没有,这件事你自己根本不占理,你还闹的那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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