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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清风朗月还要耀眼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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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樱快速返回厨房,把土豆削好,切完扔进煲里。
然后端着意面来到茶几,摆好,就这么坐在地板上与沈之洲面对面地吃。
忍不住吐槽:你说你家怎么也没个餐桌啊?这样在茶几上吃饭多不方便。
男人坐在沙发上,尝了一口,顿了几秒后,咽下去道:没人会来这里吃饭。
洛樱惊道,你不是人吗?你不用吃饭啊?你每天就在茶几上吃饭,不累吗?
沈之洲愣了愣,其实他平常都是在基地吃的,那里有饭堂,直接用饭卡打饭就可以,没那么麻烦。
还好。
洛樱又震惊了一秒,哦。
沈之洲看她一眼,见她吃得正起兴,料想中的第二个话题并没有展开。
她不是很喜欢聊天的吗?她不是很会聊的吗?怎么不聊了?
他眉心一皱,生硬地又补充了两个字。
不累。
洛樱:?
洛樱刻意不说话,只发了个气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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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面,介于沈之洲手指受伤,不怎么方便碰水,洛樱很勤劳地进厨房把碗给洗了。
又把煲好的汤端出来一碗给他喝。
沈之洲摸着鼠标,另只手捧着碗凑到唇边喝尝一口,险些喷出来,深吸了口气,说:你想烫死我啊?
洛樱抱了抱手臂,盯着他电脑里的游戏界面,嗯一声,挑衅道:就是想烫死你,怎样?
沈之洲似是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静了一会儿,不解地问:为什么?
洛樱刚刚完全是逞一时之快,随口说的,现在圆不回来了。
她仔细想了下理由,煞有其事道:我觉得你那天烫了我,不能就这么算了。
你手指划伤这件事儿,本来就是因为你让我做饭,才划伤的,你不让我做饭就不用削土豆,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况且这面你也有份吃啊。
所以,你就要烫我一下?沈之洲被她的一大串道理惊到。
洛樱磨磨蹭蹭道:你要这么认为也没错吧。
行了行了。沈之洲懒得跟她计较,干干脆脆地捧起碗,就这么喝了下去,大半碗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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