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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芳小时候就见过常蓉为了嫉妒隔壁邻居家的女孩儿有一只听话的小狗她没有,就撺掇着二弟逮了那狗杀来吃了,杀狗的时候她也是自己动了手的,那时候不过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那种毫不犹豫杀狗的样子,当时就把常芳吓着了,可常母却觉得她小女儿有本事,能顶大事,现在看来她的心原本就是没有温度的。她原本就是个自私透顶的人。
不管常蓉说什么,这件事都不能就这么算了。常家又不是那种被欺负了从不还手的软包子人家。
没过十分钟,警车就来把常蓉带走了。被告的是谋杀,所以走的时候是上了铐子带走的。哪怕时间长了没证据,可她自己在病房里说了那么多,围观的那么多人都听到了,这也就是证据了。再加上,但凡做过又怎么会没留下蛛丝马迹
第622章 我想当军医
常母的后事还是要办的。
常家大哥对于小妹被抓一事根本没有二话,在自私自利的常蓉和有权有势的常芳一家之间,他们毫不犹豫选择了对自己有利的一方。更何况,人家还是占理的一方。常利本来就是个没主意的,自然是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所以,常母没到中午就被拉走了,连带着常蓉的孩子也一并带走了。
孩子不姓常,自有他亲爹去管。小孩子虽舍不得妈,可大人说的话他也多少明白些,知道自己妈是杀人犯,早吓得魂都跑了一半。
之后常蓉的事情,云家也没有插手,查证取证都是公安的事情,虽说时间过去很久了,但以云家的地位,想要给自家讨个公道还是不难的。
最后还真让公安查出了些东西,常蓉被捕后交代:当日确实是常蓉将孩子剥干净丢出去的,但常母到底不忍心,又给裹了个小被,将孩子丢到了一辆进山的骡车上。
拜当年云飞扬所在连队极其偏僻闭塞之故,那赶骡车的人还真给找到了。只不过当时那孩子被媳妇怀疑是他在外面养的孩子,两口子打的很凶,邻居还有记得这事的,赶车的老婆已经改嫁,只说当年那孩子后来是被男人偷偷丢了的。再之后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而如今赶骡车的人已经去世,事情一时便没法再查下去了
最后常蓉的谋杀罪名成立,虽说没判死刑,但在监狱里也是再也出不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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