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497页(2 / 2)

加入书签

哎呀,小老弟,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唐斯和金小顺之间磁场特别合,这才一会的功夫,俩人就已经称兄道弟。

要说他俩,还真是有很多共同之处,当然最相同的一点,便是都属于衣食无忧的富二代。

比如金小顺他爹是煤老板,唐斯母亲以前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虽然唐斯逼格比金小顺高,但败家方面,金小顺可一点不亚于唐斯。

因为有足够挥霍的资本。

所以个性都比较张扬。

这一点从穿衣风格上面完全可以体现出来。

四个人到了唐斯酒店餐厅。

唐斯早就让人准备好了包厢,他家餐厅的环境特别优雅。

唐斯延续了以往的风格,一请客就挑最好最贵的上。

尤其金小顺如今对唐斯来说可是贵客,因此更是按照最高标准来招待他。

什么鲍鱼海鲜鱼翅之类全都上了。

当然,金小顺作为一名土豪哥,也是见过世面的。

对于这一桌子山珍海味,他并没有流露出太多惊讶的表情,反而相当从容淡定。

这让唐斯对金小顺更加刮目相看。

果然是见过世面的。

沈玥看着这一桌子山珍海味,秀眉微蹙,唐总,你这也太奢侈了,都是自己人,有必要这么腐败吗?

唐斯绅士的替两位女士拉好座椅,沈玥,这哪是腐败呀?我这不是重视金老弟吗?人千里迢迢的来深城,我总不能小气吧啦的,再说这都自家餐厅,随便吃。

沈玥示意李芳入座。你之前不是说,这酒店生意不好,要转让的,怎么到现在还开着?她问。

网吧没做起来,我心里没底呀,若是转让了我干嘛去?现在就指着这酒店过呢,至少我白天还有个落脚处,不然老头和我妈一天催着跟我结婚结婚的,实在受不了。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