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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我唇缝吐出字句,“如你这般说,我是做错的?”

  

  他又抬头,笑道:“是。”

  

  5

  

  那一夜我是负气离开院子的。

  

  不过第二日便登门道歉了。

  

  我不是傻子。

  

  自保才可护人,我想守护那个一身红衣的男人,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愿意一直这么陪伴下去。

  

  常封为我长辈,他在夜凝宫时间最长,他说的话自是有理,我初出茅庐,无从辩驳。

  

  我些许记得我离开院子时,似乎说了重话,又是气急,不知说了何种,想来觉得恼,被一个方才认识的男人激怒,太失礼节。

  

  可对方毕竟是我的长辈,我的同僚,再则,我尚蹭他一顿蛇肉。

  

  第二日天蒙蒙亮,山间雨露,空气潮湿,我叩响了常封的房门。

  

  常封打开门,他穿着茶色衣衫,发间有些凌乱,似是未打理好。

  

  我一见他,脑袋空了会儿,这才扭过头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塞过去,“昨天抱歉。”

  

  对方似乎默了一默,道:“这是什么?”

  

  “……赔礼。”

  

  他果真默了一默,我余光望去,他哭笑不得地接过我手中的两只兔子一只野鸡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

☆、番外·长情(下)

  

  “我今早刚打的,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狠毒,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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