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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还抱着方萌萌送的花篮,程嘉溯笑:看不出来,你还喜欢这个啊。
编得很可爱啊。说实话,这是我第一个感觉到方萌萌并不是一无是处,她还是有优点的,比如手很巧,再比如我想不出来了。
程嘉溯大笑: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该送你花的。
那时候,出于实用的考虑,更是为了低调,不给我惹麻烦,程嘉溯明里暗里送了我好多东西:手机、吊坠、某些不常见的外文原版书就是没有大张旗鼓地送过花。
据说他制订了一个严密的计划,打算一步一步将我拿下。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自己把持不住,提前告白,而我也意外地没有被他吓跑,而是稀里糊涂地一头撞进他怀里,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关系确定以后,我们两个人更是有点提前进入老夫老妻模式,激情不减,但他给我提供了衣食住行等全方位的照顾,我则从来没有想起过他还应该送我花,才是热恋中人该有的样子。
说起恋爱,我又想起当年帮朋友培育的变色玫瑰并吐槽,其实那个颜色很难看的,也只有他那种毫无审美的技术咖,才会觉得可以拿去打动女朋友。哦,颜色还是他指定的,我想修改一下都不行。
好在当年那个姑娘早就被这个技术怪咖的真诚所打动,尽管表白用的玫瑰诡异到辣眼睛,但她还是在一地蜡烛摆成的心形里答应了交往。
我一直认为,表白时机挑在傍晚,也是一个成功的重要原因,如果那姑娘看清变色玫瑰在光线充足时候的颜色,很有可能会因为审美受到伤害而把他拖进黑名单。
程嘉溯笑得前仰后合,笑完了问我:你这是在暗示我该送你花了?
才没有!我骄傲地扬起下巴,你的都是我的,我还需要你送花?实际上,他几乎是送了我一个生物产业园,比起很快凋零的花朵,那才是更令我垂涎的事物。
程嘉溯倾身过来,飞快地吻我一下,便又坐回去专心开车。反而是我被他撩得浑身酥麻,哪里都不对劲,整个人都软了。
我暗暗唾弃自己:只是亲了一下而已,你要不要这么没出息啊?
然而,情动不是自我唾弃就能够解决的,回到别墅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缠住程嘉溯,在他耳边轻声道:阿溯,我想要
程嘉溯扬眉:这么主动?
青天白日,程呦呦在外头跑来跑去,而他捂着我的嘴,阻止我在极致的满足中尖叫出声,引来那个小魔女。
答辩日期临近,就定在两周之后,我已经提交了学位论文的最终版本,答辩用PPT也已经改过好几稿。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没再回程嘉溯那里,而是住在实验室,一边就近观察实验进度,一边熟悉着PPT和论文内容,演练答辩过程。
这天,工业园大门那里突然有个电话打进来,说是有我快递。一般我的快递都会寄到家里去,偶尔也会寄到总部,我不记得自己买东西或是给同学朋友留过实验室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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