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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郑与泽能稍微成熟一点,不说是担起郑家的大梁来,与程嘉溯守望相助,共同对抗狼子野心的外敌;就是他能够为自己的感情负责,程嘉溯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累。

我环顾四周,郑与泽正和几个朋友说着什么,放声大笑。但他惬意地四处看着,唯独一个眼风都没给方萌萌,一旦眼神接近方萌萌所在的方位,他就会僵硬地挪开。

这种表现落在我和程嘉溯眼中,就是欲盖弥彰。如果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方萌萌,那么在他眼中,方萌萌和马场的工作人员、路边的风景不会有什么区别,他根本就不会刻意避开,甚至,按照他的性格,他很有可能会上前调戏那个姑娘,给自己的风流名声又记上一笔。

程嘉溯从背后抱住我,先不管他,我带你去骑马。

我点点头,暂时将郑与泽的糟心事放到一边,专注享受我们两个人约会的时光。

工作人员为程嘉溯牵来一匹黑色的马,四肢修长,皮毛油亮,长长的鬃毛有一部分扎成整齐的辫子,其余部分潇洒地披散,漫步走开,优雅仿佛马中的王者。

工作人员介绍道:它的名字叫做King,是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性子也比较高傲。

这种在古代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马匹是世界上最好的马,头细颈高,轻捷矫健,耐力十足,各国名马都以拥有它的血统为荣。

这匹马皮毛入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晕,神态矜持高傲。我被它迷住了,惊叹着走上前,想要摸摸它。

King十分有灵性,略一偏头,就避开了我的手,警告性地喷了一口气。程嘉溯眼疾手快地拉开我:别急,慢慢来。

虽然它性子高傲,但毕竟是驯养过的马,不会轻易伤人,工作人员松开缰绳,程总是常来的,King记得您呢。

程嘉溯伸手,King打量了他一会儿,果然慢慢走上前来,低头嗅嗅他的手掌。程嘉溯抱住马头摸了摸,看我眼巴巴地站在一旁,不由笑起来:这么眼馋啊

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糖,程嘉溯喂了King一块,这匹马就纡尊降贵地蹭了他一下。一人一马都是一副高傲面孔,竟是神似,我不禁笑起来。

程嘉溯教我也拿了一块方糖放在掌心里,伸手到King面前。骏马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打在我手上,潮乎乎的,我有点害怕,往后缩了缩,程嘉溯托住我的手掌,:别怕,它不咬人。万一咬人,我替你挡着。

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安心,胆子也格外大。手被他握着,就更不怕了,平平地伸到King嘴边。

骏马伸舌一卷,灵巧地将方糖攫走。我惊讶地叫:呀!它都没有碰到我。

工作人员笑了笑,正要说什么,看到程嘉溯同我的相处,又退开了。

程嘉溯白得了一个炫耀知识的机会,淡淡笑道:是专门训练过,来骑马的人,多少有点洁癖。

这是自然的,要不然每一次有人喂它,都舔人一手唾沫,那多脏啊。能来这里骑马的人非富即贵,再次也是小富阶层,中产以下根本不会考虑到这么奢侈的娱乐活动。这群人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讲究,洁癖算是最常见的一种了。

吃了我的糖,King的态度稍稍温和了一些,程嘉溯牵着它的缰绳,示意我上前摸摸它。

指尖触到光滑的皮毛,皮毛之下是肌肉虬结的躯体,温热的血液奔涌,强健的骨骼挺立这是被诗人们传颂了千百年的名马啊。

马背上早就上好了鞍鞯,程嘉溯含笑看着我摸够了,忽然手一撑,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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