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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文那个时候应该已经出狱了,他有前科,她便有一个有前科的父亲。

她可能会找一份在别人看上去还不错的工作,挣着每个月大几千的工资,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职场女性一样,穿着笔挺的职业装,踩着显高显漂亮的高跟鞋,白天出入写字楼,晚上挤地铁回租住的小区卸下一天疲惫,每天就那么忙忙碌碌的,攒钱,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不见尽头,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在这城市站稳脚跟。

其他的,都好像成了奢望了。

或许她也可以回安城,那里节奏没有这么快,她可以稍微轻松一些,却仍旧避免不了平凡和奔忙。

这些先前一直觉得遥远的事,突然就好像近在眼前了。

时间走的太快,让她惶恐又害怕。

程砚宁走的也很快,无论如何她都追不上。

冥冥之中好像自有定数,他们已经分手了,她不用再去追逐他的脚步,也避免了让他目睹以后她所有的狼狈和不堪,只要四年后她回安城,终其一生,他们也许都不会再见了。

猛地想到这里,心口突然传来一阵撕扯般的疼,让她如梦初醒。

明珠。

这时,她听见了程砚宁的声音。

------题外话------

*

为什么说这是个画风清奇的男主呢?

因为别的男主都是追着追着就把女主追到手了,这个是,追着追着懵逼地发现女主越跑越远了。rarr;_rarr;

☆、239:误会升级,男二浮现

甄明珠抬眸看过去,慢慢地,从沙发上起身了。

后来许多年,她都记得今天这一幕。

二十一岁的程砚宁,穿着一身黑色的阿玛尼西装,由远及近,走到了她跟前一步开外站定。世界著名品牌的西装,颜色、剪裁、式样,无一不完美精致。可就是这样一套做工考究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不会遮去他一星半点的光华。程砚宁就是那一种,再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只能起到锦上添花作用的人。

他这样一个人,便好似已经凝结了天地间所有的锦绣风华,钟灵琉秀。

甄明珠看着他,恍然间产生一种错觉,好像他们终于走过了漫长的恋爱阶段,很快就要结婚了,她陪着程砚宁来试礼服,被他这样一幅样子惊艳到。

有人说,年少的时候不能遇上太耀眼的人,因为他惊艳了眼眸,以后便很难再看上其他什么人了。

是吗?

她不晓得。

她只是在这一刻,在看见他站定在她面前的时候,在感觉到两个导购员目光里毫不遮掩的艳羡之后,心口涌起了一股子酸酸涩涩,五味陈杂的感觉。

怎么样?

她听见了程砚宁的问话声。

一如既往,带着克制而沉静的意味。

这是她曾经深爱的少年,穿上西装,有了男人挺拔轩昂的气度。

对呀,他一直都是好看的,要不是因为这样一副出色的好皮囊,她指不定会不会第一眼就看上他呢。

甄明珠缓缓地牵动唇角,露齿一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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