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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杨伟卖小食品的时候,宝宁对他也是毫无印象的,因为这个人即使跟踪过他一段时间可也仅仅是一个不值得记住的人,如果在多年后回忆起来,他也只是有过被同性跟踪的经历而已,至于这个跟踪他的人是谁其实也并不重要。

不仅仅是宝宁,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一旦脱离了之前的生活环境,之前那些其实并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用处的人,最后都会被忘掉,无论这个人是谁,因为没有人会记得路过的一个陌生人,即使这个陌生人给他造成了一点小困扰,正如你也不会记得在大街上拦住你要钱的乞讨者到底是什么模样,仅仅能记住有这样一个说自己几天没吃饭只要钱不要饭的骗子罢了。

人,都是这样,更何况宝宁这个人本来就好看,学习成绩也好,即使性格并没有多大的亮点,他也仍旧是被人喜爱的那个人,这样的人,可能会记得谁跟他好,给他买了酸奶跟面包火腿肠,可是偷吃他面包火腿肠的人他不会记得,只能记住有这样一个事儿罢了。

因此,他不记得杨伟,只记得自己被骚扰过还报过警,至于骚扰他的人到底要经历什么,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是杨伟对于这样的冷落与漠视是愤怒的。他觉得自己的痴情被辜负了,他觉得是宝宁狗眼看人低,他觉得是自己现在穷又把注意力都放到宝宁身上所以才没能考上好高中跟好大学——就在这样的“他觉得”之中,杨伟终于有一天咸鱼翻身——四十岁的杨伟从未来穿越回到了他二十岁的当天,还带着他四十岁的那部手机,那部装载了无数优秀作品的手机——毕竟他自认自己是文化人。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杨伟做了文贼,还利用优势一路坑宝宁,可惜的是,宝宁就是太好看了而且他自己也老早就说过自己演技不行,只是脸好看,平时就演一演好看的人也不做演技派,所以杨伟能坑得有限——而他得不到宝宁却能靠着自己剽窃来的名望与钱权来巧取豪夺其他人,本来,他应该就满足了的,可是他偏就不!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这里的世界观是与其他世界观完全不同的所以前情提要比较多。坚持不下去可以从第三章 开始。

这里天道之子不是老天爷对着好的亲生儿子,而是要用来牺牲提升世界的亲儿子,也就是说,天道之子是没啥金手指的,有金手指的都是其他世界随机选取的所以才会给个金手指,所以说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当自己是金光闪闪大主角的那位肯定不是天道下的万物而是邪物啊。

第2章 谁才是天道亲儿子

这个杨伟就是与众不同得很的人了。

他不是那种靠着自己出头的人,本来就捡了天大的便宜了,之后又潜规则了不少美人,男的女的都有,这可不是一般的吊丝最梦寐以求的美事儿了嘛,早就该消停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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