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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无人可信,入狱短短半月,同事指证她,好友指证她,前未婚夫指证她……一夜间众叛亲离,她比谁都清楚她做人失败。
有时她会想起很久之前,安德森和她说过,态度是会反弹的,你给予了多少,就会得到多少,人缘与知识一样重要。”
当时这个老男人似乎已经预料到日后会发生什么事,拂开她放在他肩膀上的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当然你现在不会明白,大部分自以为头脑聪明的人都不会明白,等你真正到进退维谷,却孤立无援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
现在就是她进退维谷的时候。
可她却不能找安德森,不能找曹云山,甚至不能找乔伊。
她能找的,只有眼前这个与她仅有工作之缘,内心却坚定如树木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只要稍有动心,就是潜意识里肯定了她的人品。她之前不明白为什么在所有证据都指向她是时,他也没有对她采取强硬手段,但现在她明白了,因为他没办法逼迫一个无辜的人。
他爱慕她,所以他骨子里信任她。
而她刚才那一句的试探,要确定的,就是他的信任。
完完全全、毫无杂质的信任。
……
“抱歉,我刚才是在试探。”
“不必,你说完我就看出来了。”
刘易斯重新戴上眼镜:
“你想做什么?”
“我想和你联手。”
早晨的阳光落在她长发上,李文森抬起眼眸,长长睫毛下,她黑曜石一般的瞳仁,沉静如古井:
“你给我这枚戒指和沈城的资料……而作为交换,我告诉你,曹云山在哪。”
……
半个小时后。
李文森独自坐在警务处的餐厅,面前摆着厚厚一沓她要的东西。没有戒指,戒指早已被乔伊拿回——这就是能力和智力上天生的差距,无论她如何追赶,这个男人永远快她一步。
桌上的咖啡已经凉了。
初冬正午的阳光让人想起夏日,李文森捧住冰凉的杯子,一抬头,看见曹云山坐在她对面,像墨尔本街头穿羊绒毛衣的大男孩,正笑吟吟地看着她。
李文森:“我把你出卖给了警方。”
曹云山:“我知道。”
李文森:“我们认识八年,一起去过西班牙、西藏和四川,在沙发上追同过一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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