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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还是去跑六公里吧。”
……
她用脚尖把踢开的鞋子夹回来。
她的脚趾上戴着一枚红色的尾戒,李文森很少自己买珠宝,也不知是谁送的。
他坐着的位置有些低,黯淡的灯光下,她素色的长裙长及脚踝,随着她伸腿的动作,像绽开的花瓣一样,在他眼前徐徐展开。
“等等。”
就在她穿好鞋,背上包,真的打算匆匆离开,就为去给乔伊殿下的冷咖啡加糖的时候,曹云山忽然拉住她的裙摆:
“你又不是乔伊的女仆,你们是平等的,为什么每次他那么轻描淡写地叫你一句,你就要为他四处奔波?这种感觉就像……”
他自上而下地望着她,眼神有点凉:
“就像……你是他的狗。”
“……”
“主人不需要你的时候,你出来溜达一下,主人需要你的时候,招招手你又跑回去了。”
“……”
“为什么?”
“……”
“因为他救过你的命?”
“……”
李文森刚刚把包背到一半,手顿了顿。
她没有直接回应曹云山的话,只是把长发从包带里拿出来,背对着他,把裙摆理好,说:
“那我先走了。”
“他救你一次,你就要为他跑一辈子腿么?”
曹云山望着她的背影。
因为不怎么去理发店,她的长发已经长过了腰,泼墨一样垂落下来,间隙中偶尔露出她裙摆不起眼处镶嵌的几颗低调的珍珠,就像白山黑水间乍然迸现的光芒。
“你们在埃及遇险的时候,是他把你救了出来,但是埃及也是他拖着你去的。换句话说,如果不是他,你根本不会遇到危险。”
他在她身后伸出手。
她的发梢就垂落在他手心里,随着她的动作晃晃悠悠的,像毛笔的尖端,扫过他指尖的纹路,滴下一滴看不见的墨迹。
然后顺着他的指尖,一路流进他的血管。
——她离他那样近。
他的钥匙在她手里攥了八年,这是她第一次用它打开了他公寓的小门。
可是她此刻却马上要走了。
因为要去泡一杯咖啡。
……
“你当时还在期末考试呢,他就这样拉着你去了一个硝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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