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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一会儿,她眯起眼睛:

  “乔伊,你……”

  乔伊扬了扬眉毛:

  “哦,我讨厌欲言又止。”

  “我没有欲言又止,我只是在组织语言。”

  “人类可以边表达边组织语言,显然你这个功能不太好使。”

  “你手边的餐桌没有抽屉,你旁边没有书架,沙发在我们走进来时我特意看过,是空的,而你从坐下来以后,就没有再动过。”

  她没有理会他调侃她的话,慢慢眯起眼睛:

  “那么,你手里的那本笔记本,是从哪里来的?”

  ……

  心理学上的知觉盲点。

  越是显而易见的错误,越是容易被人忽视。

  比如在基督教的各种仪式中,最重要的就是弥撒,一个“吃掉神”的古老习惯,由神父将圣杯里,象征耶稣鲜血的水分给众教徒——圣杯只有一个。

  但是在列奥纳多-达-芬奇绘制的《最后的晚餐》里,圣杯出现了十多次,耶稣的每一个门徒手上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列奥纳多故意隐藏的谜题。

  但令人吃惊的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到现在,几百年了,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并没有几个,至少,这个毫无遮掩的小把戏并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关注。

  ——盲点。

  乔伊堂而皇之地捧着一本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上的笔记本,本来这是极容易发现的问题,但是由于他太坦然了,她反而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这一点。

  “这本笔记本吗?我从沙发垫下抽出来的。”

  他迅速把本子合拢,站起来,背对着她把本子塞回绣花的垫子下:

  “只是一些关于玫瑰花、月亮、神和宇宙的随笔,还有一些明显出自女人手笔的矫情的诗篇,一本日记罢了,没有什么特别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乔。”

  李文森拉开一条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来:

  “你一直假装翻阅那本日记本,是因为你想利用我和刘易斯知觉上的盲点,让你大大方方地把这本日记本拿走。”

  蹲在地上的警察:“其实还有我,这个房间里一直有四个人……如果你们有谁在意的话。”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乔伊不置可否:

  “以这个笔记本的体积,我完全可以把它藏在大衣里带走。”

  刘易斯走到李文森身后:

  “大概因为私自把案发现场的东西带走,是违法的,而门口我们已经安装了临时摄像头,如果您光明正大把笔记本带走,又被摄像头拍了下来,警方就没有证据表明你是未经许可带走的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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