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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要点脸!

  邹琢怒火冲天:“我当时看见了,你家孩子趴在阳台上面,还朝着我吐口水做鬼脸!不是他还能是谁!我告诉你,这不是第一次我看见你家孩子扔东西了,之前你家孩子往下面扔石头,我是亲眼看见的!”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当妈的双手叉腰,“我给你说,你找不到人诬陷了,所以你就乱说话污我们清白,你倒是把证据拿出来!你连个证据都没有,别人凭什么相信你说话!”

  他们两个你一眼我一语,各执一词。

  警察和屋里几个人分别谈过了一次,但是过了这么长时间,恐怕互相之间早就把口供给串通好了。他们都小心谨慎的,说话完全不提桃子、砸车、小坑等等关键词。一问三不知。

  邹琢是怀着怒火走进了这家人的门的,然后又怀着怒火走了出来。

  关门的时候,他还看见对方家里那个熊孩子一脸得意,再次对自己做了个吐口水的表情。

  他心头那把火就烧得更旺了!

  证据不足,高空弃物一直都是个难以取证的大问题,警察只能建议邹琢进行起诉。

  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桃子是这家人扔的。可能起诉的话,只能起诉整栋楼。

  听到这个话,邹琢就想要跳脚!

  这栋楼多少人呐,整栋楼,每个人都赔一点,均摊下来,也赔不了多少。

  关键是,那家的熊孩子熊父母完全没长记性,肯定根本不当成一回事儿,搞不好还偷偷在背后讥笑自己是个傻的!自己的目标就是想要收拾这家人反了天了,做了坏事还理直气壮,谁给他们的勇气?!

  邹琢攥着拳头从楼上走下去,心里已经盘算清楚了。

  这家人不让自己好过,自己也绝对不要让这家人好过。自己一定要找到当时的围观群众,找到证人,然后把这家人告上法庭!看他们还能怎么跳!

  .

  千绯当然知道邹琢经历了什么事情,不如说,就是她故意让邹琢经历这个事情的。

  那熊孩子高空扔东西的事情,实际上也是原著当中记载的一个案子。时间就是发生在这天。

  只不过原著里面砸到的可不是什么车子,而是当时在路边打扫的清洁工。

  那个可怜的清洁工因为这个桃子,头骨骨裂,轻微脑震荡,本身又没钱治病,此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只要到了阴雨的天气,头就疼到了快要爆炸。

  她东拼西凑凑了点钱打了官司,当时就是起诉的整栋楼的人。

  起诉肯定是胜诉了。

  但是好多人就是仗着这个清洁工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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