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页(1 / 2)
“我唱歌。”为了避免他们继续争执下去,程晓雪大声说道。
“你也唱歌吗?”伍思杰从来没有听过程晓雪唱歌,不知道她是什么路数,但他知道刚才那位廖梦溪是唱得极好了。怕程晓雪被比下去。
“我唱一首英文歌。”程晓雪微微一笑,“we will Rock you!”
来自皇后乐队的最经典的摇滚歌曲之一,更被评为滚石500首最具影响力的歌曲其中的一首。
“英文歌!”
“这首歌我知道是一首摇滚歌曲!超级好听,超级燃!”
“什么叫摇滚歌?”
“听了你就知道了,就是特别带感的,哇,我有点兴奋了!”
“不知道她能不能唱好英文歌呢,毕竟还是很有难度的,我就只会铃儿响叮当那首英文歌。”
程晓雪在说出自己要唱的歌之后,整体又陷入了新一轮的讨论,有知道摇滚的已经有不少人站了起来,摆出了摇滚的传统之势,冲到程晓雪挥手。
虽然摇滚在此时还没有普及和流行,但是已经被不少人所接受,而且被深深的喜欢。
微风在吹,日头正烈,周围渐渐的安静下来,程晓雪看了看天空,亮开了嗓门。
“buddy you are a boy make a big noise……”
第一句就让全场震惊,程晓雪虽然没有经历过专业的训练,但是英文对她来说是信手拈来的事情,而这首歌在KTV里面还真是唱过不少次了。
每一次都能带动全场燃烧全场,不夸张的说这是程晓雪的拿手歌之一。
说好了锋芒毕露就要锋芒毕露给你看,一首童年确实不错,不过我这英文歌已经从语言上显得更有难度,而唱腔上绝对比你更能带动全场。
随着歌曲的不断进行,随着程晓雪到位的节奏感,在场的同学们都不由自主的随之鼓掌跺脚。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重复着高潮部分,全场几乎都沸腾了,更有会唱的同学是跟着一起在唱,歌词到这部分是比较简单的,就算是不会唱的也能嚷嚷两句。
从程晓雪一个人独唱变成了带领大家一起合唱,气势磅礴,感染力比那首童年不知强了多少倍。
就连其他连队的也好奇的望过来,甚至是直接过来围观了。
一曲完毕,所有人意犹未尽,脑袋里面好像都回响着这首洗脑的歌曲,嘴里面还在念念叨叨,也还在挥舞着自己的手。
“太棒了!”伍思杰是第一个大声喊出来的,“会唱英文歌怎么不早点说呀!早知道之前休息时间,我都点你出来表演节目!”
程晓雪只是笑了笑,冲着大家行礼之后,也退回了自己的位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