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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都新世纪新华国了,朗朗乾坤,还能让枉法者这么嚣张狂妄!”

-“正常提意见,措辞平和理智些,有事说事,不会有问题的。我也去实名提交意见了。”

-“+1”

-“+2”

-“+3”

-……

正如有个网友所说,新时代了,民意的表达通道畅通,有许多人去举报反应后,加上网络上也有网警,更有网络舆情监测,可以得出一个结果:这次的事情达到了一级重大舆情。

而且还是怀疑司法公正,假借、抹黑官方权威这样的负面舆情。

于是,莫宇邯的第三次出手——大量买通蓝V账号,以‘权威’压人,借此洗白。开始不过三天,京城警方就在官方号上公开发表回应——

“近日,针对网上出现的‘莫暮药业行贿真相’、‘莫某某妨碍司法公正’、‘莫某某行贿’等言论,现做出如下回应:

一,2月末,京城警方配合检察部门,对群众实名举报的‘莫暮药业行贿’一案进行调查。

随后,警方经济犯罪科部门,对莫暮药业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企业账户资金往来、现金支取……等手段,确定该企业一部门经理陈某以‘全体员工团建费用’、‘全体员工节庆额外福利’等名目,划拨资金进行行贿。

在调查中,陈某对行贿一事供认不讳,人证、物证俱全,遂警方提起公诉,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二,关于‘莫某某行贿’的说法,警方在调查时的证据不能充分表明,莫某某有行贿行为。遂未对莫某某提起公诉。

三,关于‘莫某某妨碍司法公正’的说法,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但相关检察部门,会对此案重新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确定在此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个别人员言行不当等问题。

另外,京城警方在此警诫某些媒体、公众号和个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谨守社交网络相关法则。”

-“课代表在哪里?简单说来,是说的什么?”

-“一、人证、物证都指向嫌疑人陈某,而陈某本人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莫宇邯行贿证据不充分,疑罪从无。

三、检察部门会对此案进行再次调查,看是否有渎职行为存在。

另外,警告某些蓝V、公众号和个人,话不要乱说。”

-“明白了,就算我们都知道这事——莫宇邯没有行贿,有多魔幻,但证据不充分,疑罪从无。”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充分证据,宁可错放,也不能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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