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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廉启鑫就说到了:“集团股份的所有权在邦明的名下,这有助于他把握话语权。不过,这些股份对应的分红,可以按比例分给其他人。”

廉启鑫相信廉邦明,会按照股份份额,给每个廉家人对应的分红。

毕竟所有权在他手里,赚来的钱就只是一个数字,他不至于会吝啬至此,连给廉家其他人一些钱花都不愿意。

廉邦明果然没异议:“是,都听您的。”

廉启鑫:“那行,待会儿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股份转赠协议,我把股份转给你。过后你再按照相应比例,给廉家其他人分别出具一份分红同意书。”

这种分红同意书,因为分红对应的人没有股票的所有权,所以法律效应没多大,只是本着诚信原则做出的一个保证。

这种一家人内部约定的情况下,除非是和廉家亲人撕破脸皮,不然还是有约束效果的。

就像廉启鑫就相信廉邦明,不会吝啬给廉家其他人一些钱花,这是一个道理,因为实在没那个必要。

果然,廉邦明欣然同意:“是,我明白,我同意。”

廉启鑫这才说了每个人的分红比例,“算上你嫁在国外的姑姑,一共有十四个廉家人,每个人分别百分二的分红。直到该人去世,分红自动作废。

这些钱如果拿去挥霍呢,一年里也能够活得潇洒了,如果拿去创业自己做一份事业,存上一两年,启动资金再怎么也足够了。”

十四个人,就是除了廉邦明本人之外,包括廉启鑫、奥尼娅和廉子芩等人都在内的所有廉家人。

“是,到时我会每人出具一份同意书的。”

最后,廉启鑫补充了一点:“因为邦勤得了lian’s娱乐,那邦德、邦俭和廉娇萱你们三个,我会再给你们每人一千万的创业资金。”

廉邦德等三人得了一笔补偿,都没有异议。

lian’s娱乐的注册启动资金只有五百万,他们得到的资金还翻了一倍!←这种想法,主要是廉娇萱会这么想。

廉邦德和廉邦俭,都大概知道lian’s娱乐现在的盈利肯定不止一千万,光《偶像国乐101》这个项目的盈利就远超这个数了。但那也是人家廉邦勤有能耐,自己赚的,他们没道理去挣。

“谢谢曾爷爷,我同意!”

“谢谢曾爷爷,我没有意见。”

“多谢曾爷爷。”三人分别道了谢。

至此,廉家这个分家就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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