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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姐的经营理念当然百分之百地获得了陈卿的认可,于是,9月和10月,卿颖各发行了一张唱片,虽不至于像陈卿的唱片那样赚得盆满钵满,但也为卿颖唱片小赚了一笔。
并且,由于唱片质量过硬,口碑不俗,发片歌手的人气也被很大程度上带动了。
11月,卿颖甚至为这两名歌手接下了五个商演邀请,要知道,签约歌手的商演出场费卿颖可是要分走一多半儿的利润的,这也就成为了卿颖的另一个进项。
其实,歌手但凡跟卿颖签约,虽然在宣发上,都不需要自己支付任何费用,但与之对应的,在唱片盈利和出场费上却都是卿颖拿大头儿,并且歌手也不允许私自接跟音乐有关的任何工作,如商演、驻唱、给电影电视剧演唱主题曲等等,一经发现,便可能面临合同上的天价违约金。
以上这些,当然是陈卿借鉴了后世的娱乐公司的管理模式给颖姐提出的意见,颖姐又加入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并且咨询了律师,才开始正式签约歌手的。
陈卿和赵权三人当然是不能跟卿颖签署合同的,毕竟他们都还在军籍,陈卿就不用说了,她本就是卿颖的老板,肯本不存在日后背叛卿颖,至于赵权三人,给他们发行唱片之前,颖姐却让他们每人签署了一份协议。
协议的大概内容是,如果他们一直在军籍,卿颖可以免费帮他们发片,但唱片所得利润的分成只能按照9:1来算,即卿颖9他们1。
如果他们转业了,转业后依旧想从事这个行业,他们可以选择当自由人,不签约任何唱片公司,如果签约就一定要选择跟卿颖签约,介时唱片所得利润的分成便可以调整为6:4,即卿颖6他们4。
这个分成比例还是看在他们是陈卿的学生的面子上特别制定的,否则,一般签约歌手的分成比例都是7:3。
赵权三人早就知道颖姐是他们老师的合伙人,所以对于颖姐拿出的协议当然没有任何异议,果断地签字之后,便马上投入到紧张的唱片制作中去了。
陈卿的第二张个人唱片和赵权三人的第一张唱片是同步录制的,并且为了带自己的学生,赵权三人的唱片中有两首歌是陈卿参与演唱的,三首歌是陈卿作词作曲的,另外赵权三人的唱片监制也是她,并且,陈卿还要带着赵权三人跟着她一起同步发行唱片,跟着她一起上两个电视节,至于其他的电视和电台宣传节目陈卿便没有时间跟着跑了,只能靠赵权他们自己了。
毕竟,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陈卿觉得,对于自己的第一批学生,她已经绝对做到了尽职尽责,如今,天时地利人和,如果赵权三人的专辑还是扑街了,那只能说明赵权三人天生不适合走这条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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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中的申城》一共35集,每天两集连播,一直播到了12月2日,首播才结束,这时候陈卿俨然已经成为了国内最炙手可热的女演员。
而此时,陈卿的第二张个人唱片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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