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282(1 / 2)

加入书签

都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拿他怎么样。

小白见状,手指微动,就想要暴起杀人。

以小白的速度和力量,要杀死这些持枪歹徒不过是一瞬间的事,这些歹徒甚至会连扳机都来不及扣下。

但陆维看了小白一眼,用目光阻止了他。

这里不是偏僻无人的郊区,或者对使用蛊术习以为常的苗寨,这里是大都市。众目睽睽之下、监控摄像之中,如果小白展示了不属于人类的力量,这帮歹徒是当场解决了,后续却不知道会招来些什么麻烦。

小白蹲在原地,没有违抗陆维的命令。他眼睁睁看着陆维在那帮歹徒的挟持下走出银行大门,尽管知道陆维的心里已有成算,却仍旧心如油煎。

所谓尸仆,拥有敏锐的五感、庞大的力量,思维行动快速,其余看起来与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但实际上,他们对事物的判断与思维模式更接近于一架精密的仪器,而不是人类。

人类是会软弱,会恐惧,会贪婪,会懒惰,会猜疑,分亲疏远近,同时也会哭会笑,会爱会恨,有情绪起伏和弱点的生命。无论看上去多么自律强大的人,只要他不是机器,都难以逃离这些影响,多少都会因此出现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这些,尸仆们身上却不存在。他们如钢铁一般贯彻着主人的意志,维护主人的利益,永远不会被这样那样的原因干扰情绪,做出错误的判断,是最优秀的守护者和执行者。

但尸仆又并非是完全没有感情的,或者可以这样说,他们的感情比普通人类还要浓烈、执着的多。

他们本是死者,被其主鲜血从冰冷墓穴中唤醒,受血脉召唤而相随于主人身侧。在他们的眼中,世间万事万物皆为灰败死物,只有其主是唯一的真实存在。

对于普通人类来说,在这个花花世界,因为千丝万缕的关系,生命中有太多的无奈、诱惑和选择,或主动,或被动。

所以“一生一世一双人”这种事情,正因为其稀有,是要写在小说里、戏本子里,再三被赞颂传唱的。

说起来,写下这千古传诵词句的男子,感情必定是真挚的,但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

尸仆却不同,他们忘却往事,如初生赤子,世间万物在他们眼里皆为不值一提的尘土,在这个世间只有主人与他们神魂相系、心灵相通。

他们恋慕其主近乎是某种本能,单纯而热烈,如同蝶恋慕花,如同飞蛾恋慕火光,如同恋慕这世间唯一的色彩。

……

劫匪们的车是一辆大吉普,他们用枪比着俞信和陆维,以及那位不知名的女士三名人质,让他们到后座上挤成一团坐好,这才迅速上车,发动那辆灰黑色的大吉普。

俞信几次想要张嘴和陆维交谈,但看到周围那些凶神恶煞的劫匪,又打消了这个不合时宜的念头。

陆维倒是认出了俞信,尽管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面,他也没有怎么把俞信放在心上,但他这个人过目不忘,俞信这一年多来的相貌又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对他来说很好认。

那天宴会之后,尽管没有去刻意打听,陆维也从旁人嘴里得知了俞信是俞冰的同父异母弟弟。

这些豪门恩怨对于陆维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琐事,所以听了一耳朵也就算了。

反正俞睿明的态度很明确,他绝对不会承认俞信。而无论从背后家族关系还是个人能力,各个方面来看,俞信都是被俞冰碾压的弱小存在,根本无须介意。

这世界上的事倒是挺巧,陆维没想到会在这里再度与俞信相遇。

吉普车载着几名劫匪和三名人质,疾驰而去,逃离案发现场。

陆维趁着匪徒们暂时对他放松了警惕的时候,右手抚上羽绒服袖口遮掩下的左腕银镯,旋开了其上的一个孔洞。

一粒豌豆大小,身体蜷缩成球形,被密集金色鳞片包围的蛊虫从其中跳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