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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江元亮也非常好认,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

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蘸以酱料送入嘴里,酥脆包裹着鲜甜,美味至极。

再配上一点猴儿酒,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

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很难入口,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却是无上美味。

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不耽误日常三顿饭。

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江元亮却凑过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陆哥,你觉醒了啊?”

“是啊。”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怎么看出来的?”

“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江元亮拍马屁道,“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气质独特的大佬,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

陆维不由失笑。

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引起旁人注意。

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大家还没过瘾,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

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而公鸡的尸体内外,都爬满了蜈蚣。

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著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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