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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戴尔曼果然带着法务人员来找秦砚签了合同,只不过在细节的地方还是有一定的调整。

戴尔曼代表派拉蒙影业公司购买下了《古宅》在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的发行权以及包括dvd、周边发售在内的权力,同时支付给秦砚200万的美刀,以及最后30%的分账票房。周边与dvd,秦砚同样拥有15%的收益权。

如果秦砚是灯塔国人,或者秦砚有自己的公司,派拉蒙可能会让出更大的比例。但作为一个独在异乡,而且毫无名气的年轻导演,秦砚对于这个数字已经十分满意了。

更何况之后宣发还需要派拉蒙影业公司负责,这将直接影响到《古宅》的最终票房。

而这也是戴尔曼如此果断如此豪爽购买《古宅》发行权的原因,秦砚递交给他的那份宣传方案实在太诱人了。

按照戴尔曼一开始的计划,以这次全球大学生电影节的“最受欢迎影片”为噱头进行宣广。

毕竟这是电影宣传最常见的手段。但凡是获得知名奖项包括提名,或者有知名导演拍摄,人气演员的加盟,都能够给电影带来关注度。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戴尔曼第一次和秦砚联系的时候,提出要帮助秦砚运作奖项,其实他就是在帮自己。

一旦秦砚通过他的运作获得了奖项,那秦砚的名誉就和他完全的绑定在一起。根本不怕秦砚不把发行权卖给他,否则一旦进行爆料,《古宅》就彻底毁了。

而另一方面戴尔曼在评奖阶段所付出的成本,都会在后面的宣发环节中节省回来。

他甚至预料到了“秦砚很聪明的,拒绝了合作”的情况。就算秦砚凭借自己的硬实力获得奖项,这对他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戴尔曼,派拉蒙的实权人物,怎么可能简单?

不过这年头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电影在上映之前都会自诩为“某某电影节的获奖作品或者是提名作品”。

除非是特别著名的电影节,否则已经没有办法激发路人的观影欲望。

尤其是“全球大学生电影节”这种名字一听就不够高级,秦砚敢断语言,传统的宣传方式对于《古宅》作用基本为零。

而现在秦砚提出的方案则是以“通过网络从遥远的东方所获得的dv记录带”为卖点进行宣传。

其实秦砚所说的“真实事件记录dv”概念也并非是秦砚所独创的,比如之前的《女巫克莱尔》就是打着这个口号进行宣传。

秦砚整个方式的宣传亮点其实是在于他对于各种网络资源的利用。

作为恐怖片,它的受众必然是年轻的观众。而这一部分有钱进入电影院,并且愿意看恐怖片的用户,很大程度上会和使用互联网的年轻群体重合在一起。

秦砚构思了一系列的网络宣传手段,比如说和现在灯塔国最大的门户网站雅虎进行合作,进行一些新闻报道。再和灯塔国的论坛网站相互配合,进行舆论造势,将《古宅》描述为一个来自东方的灵异记录片。

千万不要小瞧这些“牛皮癣”似的宣传方式,它们可是被时间与科学所证明,能够让人对于整个电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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