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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缎织金纹的护手盖住手背,由一个小巧精致的金色圆环挂在中指上。
红底金丝绣团花的宽腰带上挂了一条双层的镂空金链,尾部拴了两个小金铃铛,随着走动发出悦耳的水琴铃音。
他长发铺散开,额发和耳侧的头发用一支羊脂玉簪子在脑后轻轻挽了个髻。
真一身虽然艳丽,穿在他身上却不媚俗,反而衬得整个人英姿俊美,多了几分风流和娇俏。
雷焱别扭地捏着两个铃铛:“我一个大男人,挂这玩意儿干吗?要是作战埋伏,身上挂着铃铛,那不是告诉敌人‘我在这儿,快来杀我’吗!”
掌柜的连忙把两个金贵脆弱的小铃铛从他手里夺回来:“小公子,可不能这么捏,这俩水琴铃才是亮点,美人娇娇,风姿卓卓,铃铛一响清耳入心,多少小倌花魁想要,我都没舍得给呢!今日也是跟公子有缘,只有公子这般风华绝代,佩戴起来才最为合适!”
白隐在话本子里知道凡人成亲才会穿大红,他也曾幻想过和阿焱成亲的场面,乍一看这喜袍一般的红衣,心里荡起层层涟漪,喜爱心悦的感情在胸口阵阵激荡。
他走过去,小将军轻拽着金链,有点害羞地问他:“好看吗?”
白隐靠近他,手放在他腰间,轻声道:“好看……”他现在有冲动直接把人扛起来带走,管他什么凭据,什么陌玉馆,什么软老板硬老板,反正他快要看硬了。
陆长华咳了一声:“行了,别腻歪了!时辰差不多了,小竹子把帐结了,咱们上陌玉馆附近转一转,看能不能钓到大鱼。”
陌玉馆不在北岸那条勾栏街上,而是在南岸的花市,说是花市,也就是普通的街市,东西长约一里,陌玉馆就在花市最繁华的地段。
四人太过显眼,尤其是一身红的小将军,一出门就引来无数的目光,他有些不自在道:“要不……我还是换了吧……”
他转身就往回跑,被陆长华一把薅住脖领子:“往哪儿跑?你就这样,从这儿走两条街,就到陌玉馆了,甭管成不成,你把这两条街走完,你是将军,你告诉我临阵脱逃这种事能干吗?”
军纪严明,临阵脱逃可是大忌,对小将军来说就是耻辱,所以他立马掉进陆长华的激将陷阱:“谁临阵脱逃了?走就走!”
他大步流星,一脸怒气,就像赶着回家奔丧一样,根本没有风情可言。
但他前脚刚走到花市,后脚有人就追过来搭话:“公子是哪家的公子啊?这么俊我怎么没见过你?”
他压着一股火,二话没说往小巷里走,那俩人跟了上来,刚进巷子一人一脚踹飞在墙上昏死过去。
小将军出来,瞪着贼笑着的陆长华问:“陌玉馆在哪儿?我亲自送上门去行吗?”
事实证明,这样的大美人,脾气再暴躁,再不按理出牌,也有人甘之如饴地接着。
陌玉馆幽蓝色的大门前小倌都以丝帕半遮着脸,三三两两坐在门口,或纤弱柔美衣衫半褪,或英武挺拔站立如松,或手执折扇风流倜傥。
有几个人远远看见一身红衣的雷焱,赶紧跑了进去。
雷焱走到门口,看了眼陌玉馆三个大字的招牌说道:“我找你们阮老板!”
门口招揽客人的小倌本来清秀俊美的,相比之下顿时黯然失色,不甘心地剜了他一眼,又舍不得移开眼,有胆子大的不高兴地问道:“你是谁啊?阮老板是你说找就能找的吗?”
雷焱看不起这些出卖色相的男子,不屑与之争辩,说道:“我找他,你能通报就去,不能通报就滚。”
他即使一身红衣也不怒自威,呛声的小倌立刻不说话了,皱着眉立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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