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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禾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的身后,前面走的人刻意把步子放缓,俩人就渐渐变成了并行。

在杜珩郁的视角里,青年还是那幅乐淘淘的模样,惹得他也不禁扬起了唇角:“是觉得很古怪吗?”

弗禾想了一会儿,摸摸鼻子,实话实说:“有点。不过还好,你平常就挺平易近人的。”

分明也是一枚霸总,吃穿住行全都散发着一种朴质的味道,深入基层,还蛮有正能量。

杜珩郁对他的这种论调看法不予置评,只随意挑了挑眉梢。

刷卡缴费的时候,弗禾小声地说了一句:“跟你借的钱,我暂时是还不上了,等以后找到了工作,我不会赖账的。”

不管将来还不还,总之漂亮话还是要撂在这里的。

杜珩郁用眼尾扫他,唇间吐出一个轻飘飘的“好”字。

没在外面多作流连,买了瓶云南白药的喷雾,两人就继续出发前往新住地了。

私人的地下停车场云集着限量版豪车,弗禾在可视电梯的缓慢升起中俯瞰面前寸土寸金的别墅区,决定暂且收回先前的话。

朴质什么的,全部推翻吧。

也不知道杜珩郁是找的什么人,搬家业务做到了登峰造极,果真原封不动地搬来了原先房屋里所有的东西,连盆栽里面翻折了几片枯叶子,都做到了百分百的还原。

“呃。”弗禾拨动绿植上唯剩的黄叶,凄凉又可怜,“它好像快死了。”

罪过,是被自己浇水过度淹死的。

杜珩郁不是什么货真价实的植物爱好者,闻言不怎么在意地说:“放着,明年会再长出来。”

骨节分明的手指一夹一捻,辣手摧草,落叶归根。

弗禾嘴角微抽,从上到下扫视两层大别墅里的数间房间,自动转换称呼:“老板,我住哪一个?”

杜珩郁脚步顿住,不由对“老板”这个词心怀悸动。在他曾经去过的一个乡镇里,“老板”,是妻子对丈夫的称呼。

微不可察地勾起唇,“随便你。”

弗禾恰当地表示出了自己的受宠若惊,然后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住进了杜氏继承人的私有豪宅。

米虫的生活成功升级。

住的地方更宽敞了,要是高兴,哪怕每天轮换着住都没人管。杜珩郁一副极其心大的样子,只要弗禾没把家里的房顶掀翻,那都不是大事。

一应家务都由自动洗碗扫地的机器承担,订餐是提前长期预约过的,每天勾选一份菜单就行,专人送上门,不管正餐还是下午茶,统一包装精美,滋味绝佳,全都妥妥的。

别人都知道杜家公子住在这儿,但对于豪宅里留下的另一个就不清楚了。按照金屋藏娇定论,已经默认成了一名受尽宠爱的小美人,毕竟毫无违和感。

美人大多数时间都窝在家里,因为不出门,就在别墅里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睡衣到处溜达。偶尔被对面宅子里的人看见了,就会“啧啧”地感慨:好好的姑娘竟然剃了个刺猬头,大概率是生了病,年纪轻轻的,好可惜。

以致于有几回杜珩郁在路上遇到邻居富太,还会遭受一轮同情目光的洗礼。

他不懂这些天天以打麻将为乐的中年妇女脑补之后的心理,完全不明所以。

问弗禾,他则是挠着头说:“在露天阳台远远见过几次,她们喊我去玩呢。”

杜珩郁以己度人,觉得妇女们对青年也没有抵抗力,黑了脸,没什么好气:“她们一群女人,喊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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