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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声制止了他:“姜哥。”
祁羡玉虽然很想拿过笔就签字,从此和男主一别两宽,老死不相往来,但出于谨慎还是逐字逐句看着条款上的内容。
原主和陆允墨之间虽然是协议婚姻,但法律上并不认可这样的特殊雇佣关系,因此签的合约就被包装成一份合情合理的“婚前协议”,对于这份协议的内容祁羡玉不太清楚,因为原主记忆中只有个模模糊糊的概念,这才第一次弄清楚协议的具体内容。
大意是陆允墨虽然不会分他任何陆家的财产,但结婚期间两人所有婚后收入全归原主所有。此外,若因陆允墨的原因提前结束婚姻,两人的婚房同样归原主所有。
婚房就是江月路那栋豪奢至极别墅,祁羡玉不清楚究竟多少钱,但计价单位起码以亿打底。至于婚后收入,原主的那部分可以忽略不计,陆允墨可就不一样了,他是娱乐圈当红影帝,瑰宝级演员,几乎每部电影都是票房奇迹,能打破奇迹的只有他自己再创的奇迹,粉丝更是遍布全球,每年光是以演员身份所赚的钱都能进入全球福布斯榜单。
粗略算算,原主因为作妖,不知道损失了多少个亿。
随即祁羡玉看到“若因乙方责任提前解除婚约,乙方将赔付甲方5000万精神损失费。”
甲方是陆允墨,乙方是他。
现在解除婚约,明显是乙方的原因。
祁羡玉:“……”
比发现自己损失几个亿更悲痛的是什么?是发现自己损失几个亿的同时还背上了巨额债务!
祁羡玉只觉心头滴血,暗骂这么好的工作原主竟然不珍惜!一心想着搞老板!现在好了吧?鸡飞蛋打!
骂着骂着,他恍然间回过神——不对啊,按照剧情原主不是苟到了一年后?所以现在突然要解约,根本不是原主的锅,搞黄了“神仙打工合约”的是他祁羡玉本人???
祁羡玉只觉自己差点喷出一口老血,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战斗力比原主还要高,男主能忍原主到最后一集,可面对自己还忍不过一集!这TM究竟是为什么?!
思来想去……祁羡玉终于找到了唯一可能的理由,他在刚穿来之后就“调戏”了男主一把。
祁羡玉垂下头默默看着自己两只手……
对,就是这双手,随便摸了两把就不知道损失了多少个亿,堪称地狱级碎钞机。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他头铁地签下离婚协议,从此远离剧情远离男主,但要背负巨额债务努力赚钱苦逼兮兮还债;要么想办法继续维持契约婚姻,合约期间或许相安无事或许会有剧情杀,但剧情结束后就可以拿着大比钱从此逍遥快活。
他,要选哪一个?
第17章
这样的选择题,还用得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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