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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碧眼、腰细腿长的美青年不可能驾驭不了t恤牛仔这种基础搭配。
平常穿衬衫西服的格雷伯爵颇为高冷,换上休闲服装,则中和了他过分精致的眉眼所带来的矜贵气质,显得亲民了几分。
“这样这么样?”格雷伯爵对镜问道。
“很好。”妮娜和造型师都称赞,“实在是太合适了,真好看。”
善初却微微摇头。
格雷伯爵挑眉,说:“你刚刚不还说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合适?”
善初笑了:“你这是自称‘好看的人’吗?”
格雷伯爵道:“难道我不好看?”
旁人这么说是有点儿自恋,但长得好看的人说自己好看只能说是陈述事实,并无不妥。
“真不谦虚。”善初啧了一声,往前一步,打量着格雷伯爵,“是挺合适的,但还有一点——你的头发太整齐了!”
格雷伯爵发型梳得一丝不苟,整齐得仿佛能在金色的头发间梳齿留下的线条。
造型师也点点头:“确实,如果格雷伯爵同意的话,建议您换个发型,就是把头发抓得乱一些。”
“我来吧。”善初一脸跃跃欲试,“我会抓头!”
妮娜和造型师都愣了愣。
所谓“男人的头,女人的腰”都是不能轻易触碰的禁区。
善初直接搓发泥,要上手抓格雷伯爵的头发,这可不太合适。
更别说,格雷伯爵是一个边际感很强的人,不喜欢别人随便触碰他。
因此,造型师从来没碰过格雷伯爵的头发。
格雷伯爵每次都是自己梳那个万年不变的、纹丝不乱的背头。
妮娜和造型师正想等格雷伯爵拒绝,却没想到格雷伯爵在镜子前面坐下,说:“那你来试试看吧。”
妮娜和造型师都惊愕不已。
善初倒一点不觉得有问题,搓了发泥直接上手,随意地抓起了格雷伯爵的头发。
欧洲人的头发比较细软,格雷伯爵的也不例外。
一头浅金色的头发柔软顺滑,摸起来就像是桑蚕丝。
善初十分喜欢这个手感,揉了两把,才将他的发型抓了起来。
说起来,善初的手法也算不得专业,但架不住格雷伯爵的先天条件好,粗服乱发不掩国色。
善初抓了两把,便放下手来,说:“十八九岁就爱梳背头,也是服了你。你看你这样是不是随和多了?”
格雷伯爵气质和模样都过分高冷,换上t恤、抓乱头发,确实减少了疏离感。
格雷伯爵便道:“我这个发型确实比较平民?”
造型师和妮娜看着格雷伯爵那被善初蹂躏过的头发,心想:这个发型何止是平民?简直就是乞丐!
善初的确是乱抓的,因为他不是专业发型师。但他绝对不是故意把格雷伯爵往丑了打扮。善初自己给自己抓头发也是这么随便抓的。
只是善初本人是美人,平时瞎折腾也挺美的,所以从来不知道自己手法很差。
格雷伯爵也是先天条件优越,瞎搞也是大帅哥。
造型师作为专业人士,只想吐血:暴殄天物!
他转念一想:原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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