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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笙早早地准备好了美味佳肴,都是留哥儿喜欢吃的,两个小家伙,欢欢和乐乐也歇过午觉,精精神神地跑出来卖萌。
“哥哥,没陪欢欢睡午觉。”
“哥哥,没给乐乐榨果汁。”
两个小娃娃一边一个,拉着留哥儿的手摇来晃去,留哥儿小大人似的领着他们两个到榻上坐下,许诺了一大堆,例如晚上一起玩耍,讲故事,捉迷藏,贡献小零食云云。还绘声绘色地开始说在宫里读书的事情,说的眉飞色舞,连旁边伺候的小丫头们都听得入了迷。
“肖王叔家的三郎把一只手掌大小,特别肥嫩的毛毛虫搁在沈先生的衣服里,沈先生居然不知道!我看啊,肯定是他一年半载地不洗澡,身上穿了一层黑泥铠甲,别说区区一条毛毛虫,就是一条长虫在他身上爬,他也感觉不到!还有,还有……”
本来在一边给留哥儿做衣服,顺便吃着瓜子,瓜果看热闹的顾婉,闻言嗤笑,一口茶都喷了出来,随即一转念,仔细思量了下——貌似沈况确实有不爱干净的毛病,加上又一生痴迷绘画,老婆早死,不肯再娶,身边又不耐烦带着一群丫鬟仆妇,十几天不换衣裳的时候,也不是没有!
宝笙听着留哥儿夸张的言语,更是忍俊不禁地道:“咱们留哥儿在家里真是越来越促狭了,明明在外面旁人都夸留哥儿聪明冷静,有王爷的风范呢。”
顾婉也笑,要是沈况知道自己最看重,每日挂在嘴边,一心期盼着早点儿入学,最好能成为自己的得意弟子的留哥儿,居然埋汰他,不知道脸色会如何?
不过,看留哥儿开开心心的,想必过得不错。
只是,该教训的还是得教训,顾婉咳嗽了声,板起脸:“沈先生辛辛苦苦地教导你们读书,可不能对先生不尊重,要听话!”
留哥儿老老实实地点头,做出一副很乖巧,很可爱的模样:“留哥儿很听话的,沈先生都夸奖留哥儿,说留哥儿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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