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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我是问你追我姐这事,没嘱咐你帮我看家,”林千星皱眉,“华大这么近,你弄得我像是离家千万里一样。”
林千星感觉到膝盖被使劲捏了一下,偏过头看元泽,元泽冲他眨了下眼,轻轻摇头。
“千哥,我以前挺胆小,你记得吧?”高朋舔舔唇角。
林千星没说话,起身去消毒柜里拿了个小碗过来,把莲米一颗一颗剥出来,放进碗里。
高朋提起茶壶,又给自己倒了杯花茶,“元哥不知道我们以前的事。千哥是我救命恩人。”
林千星抬头看高朋一眼,手里继续剥着莲蓬。
“那时候千哥初中吧,初二还是初三来着?我比他大,我初中毕业就没读了,家里没人管,就在外面瞎混,跟着一个混混头子偷鸡摸狗。”
“有次偷了个钱包,对方不好惹,叫来一群人揍我,我就跑啊跑......路上碰到千哥放学,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书包一甩就跟对方干起架来。”
“他那时候才多大点儿,瘦地像只小鸡仔,当时就被人干翻在地上了,滚了一身泥,还有血......那些人怕把他打死了,又过来继续追我,我被追地没办法,只有往河里跳。”
“就丹霞巷边上那条河,现在没了,被填了。大冬天的,河水冷地像小刀子似的,我跳下去腿就开始抽筋,起不来了。”
“我听到岸上的人在喊打电话,毕竟偷个钱包嘛,不至于非要我死啊。我也不想死,拼命举着两只手,让他们知道我漂到哪儿了......”
“后来是千哥跳下去把我拽到岸边的。元哥,你说他胆子大不大?P大一点小孩,就敢冬天跳河里救人,会要人命的......”
高朋喝了一口茶,双手捏住小小的茶杯,放在桌上转来转去。
“后来千哥就把我带到了46号,当时他姥爷还在,给我找了个地方学厨,后来又出钱支持我开了家小餐馆,就是星月的前身...这幅画就是当初小餐馆开业,老爷子送的。”高朋转过头,指着墙上的那副水墨莲花。
“所以元哥,跟你们说句实话,我是喜欢玉姐,但比起来跟她谈恋爱,我更愿意照顾她,就单纯的照顾,照顾一辈子都行。还有千哥,我的命是他救的,在我这儿他想怎么都行,他要□□都行......”
元泽正端着茶杯喝茶,手一顿,茶杯停在唇边,抽动了下眉角,抬眼看向高朋。
林千星“啪”地一声拍着高朋肩膀,“你TM瞎几把乱扯什么?”
“哎,元哥,我就是个粗人,反正就这个意思吧...你们有需要我帮忙的,一句话就行,”高朋讪笑着摸了摸肩膀,“我也想清楚了,敬越比我好,玉姐跟他有话聊,跟他在一起笑容也多。我看着她笑就行了。”
元泽从林千星面前的小碗里捏了几颗莲米,丢进嘴里,“能明白你的意思,就是不能细想,细想我得揍人。”
“我也有揍人的想法。”林千星把小碗推到元泽面前,曲着手指敲一下碗边儿,“把这些吃完回家。”
元泽喂两颗给林千星,把剩下的全部倒进嘴里,拉起林千星的手起身。
“千哥元哥,你们要是学校食堂吃不好还是到我这儿来吃,不想跑就打个电话,我找人打包给你们送学校去。”高朋送他两出了星月大门,三个人站在门边道了别。
两人沿着路边朝46号走,在巷子口碰到了楚克。楚克背着个黄色的猫包,猫包透明的圆形窗户里伸出来一个黑白色的圆形小脑袋。
“哎,米酒?”林千星凑过去,在猫包窗户那儿和米酒大眼瞪小眼,“元哥,快来看你弟。”
元泽一巴掌轻轻拍上林千星的后脑勺,“说什么?”
“哦,不是弟,改了,是猫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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