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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艺当然也就更不怎么样了。

大爷乐道:“你这粥有点稠了。”

夏参衍脸颊微烫,暗道自己真是丢人丢到家。

“抱歉,那要不我还是给您拿开……”

“没事没事,”大爷一边把老猫放在一旁的沙发上,一边端起粥爽朗道:“我孙子孙女几年也不回来一趟的,我还没尝过他们煮的粥呢,看着你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样子,在你这里满足一下也好。”

夏参衍心中一暖,谨慎的在另一侧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温声道:“他们可能是工作太忙了,我忙起来的时候也是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大爷舀了勺粥进嘴里,说:“我知道,年轻人嘛,上进一点是好事,现在这社会没点本事还真出不去。小伙子你是做什么的?”

夏参衍一噎。

他虽然算是个明星,但远远没到家喻户晓的地步,而且拍的戏基本都是参演,演技也不突出,拍电影形象改动又一般都很大,估计看过他戏的人看到他本人都不一定认出他。再说他的歌也只流行于当代年轻人中间,像大爷这种是肯定不认得他的。

夏参衍思索了一下,含糊道:“搞艺术,就是写写曲子作作词什么的。”

大爷想了会儿,大概是没想清楚他具体到底是干嘛的,所以也没再问这个了,转而问道:“你今年多少岁了?”

夏参衍:“二十九了。”

大爷露出一丝不可思议的表情,盯着他的脸看了几遍,奇道:“你怎么看起来跟个高中小孩似的。”

这也不怪大爷惊讶,夏参衍外表看上去确实清瘦过头了。体态纤细,肌肤如雪,加之五官温润清和,且由于保养得当心态积极,脸上都没有一点褶皱和风霜可言,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即将而立之年的人,反而那双如晨露般凝透澄洌的双眼倒更像是涉世未深的小孩。

夏参衍闻言失笑道:“可能是前段时间工作压力太大,瘦了些。”

大爷立马蹙了蹙眉,哼道:“虽说年轻人要积极上进,但是拿着革命的本钱去糟蹋算是怎么回事?没了身体你地位再高钱赚再多有什么用?能带进棺材里吗?等我家那两小鬼回来我肯定也要好好说教说教。”

夏参衍笑了笑。

两人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从谈话中得知,大爷姓张,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四十年了,看过百花镇的兴衰起始,也见过百花巷的人情冷暖。

据说当年那起恶性杀人事件对这里影响很大,附近的邻居们陆陆续续也都搬走了。而当初发生事件的那家人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人家庭,作为顶梁柱的父亲去世之后,母亲为了不让儿子活在阴影里,也为了不影响到邻居们,便将房子卖掉搬了出去。

房子没想到的还真有人买了下来,可是死人造成的影响还是波及到了这个宁静的小巷,毕竟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而且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谁又知道他还会不会再回来?

就算是为了自家安全考虑,该搬的也就搬走了。

当时连大爷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女都要他跟着他们离开这里。但大爷舍不得。一是因为这里是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他念旧;二则是因为他的妻子在这里去世。

老年人总是有些迷信的,大爷总认为妻子一直在家里陪着他,他怕自己这一走她就找不到他了。

这种从携手到白头的爱情让夏参衍艳羡感动,对大爷的崇敬更多了一分。

但是据大爷说夏参衍住的这户自从原主人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住进来过,早就空置了,于是没过几年,整个百花巷就只剩下了大爷一个人住在这里。

大爷还说前几年看到过那个在这里失去了父亲的小男孩偷偷站在门口抹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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