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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轮椅,像个正常人一样,平稳地走在地上。

我跑过去一把抱住他,抱得那样用力。

“你……你好了,秦澍,你……可以走路了......”我语无伦次地激动道,其他人诧异地看过来,我想到脸上的眼泪,有些失态地飞快擦掉。

宋稚也一起跑过来,好奇地看着秦澍的腿。

他穿着质地良好的白色休闲长裤,干净整洁得没有一丝褶皱,上面是浅灰色的针织开衫,这种温柔安静的颜色衬得他那张苍白英俊的脸愈加出众,他其实要比我高出不少,只是从前总是坐着,我都有些忘了。

宋稚伸手试探性地摸了摸,还想再拍两下。

我连忙制止他,“小春,不能没礼貌。”

他立马认错,“秦叔叔,对不起。”

秦澍蹲下/身,他不知道暗地里练习过多少,才能让他下蹲的姿势这么自然正常,我曾见过他艰难迈动双腿的模样,满脸是汗,神色痛楚,和他平日懒散从容的神情一点也不像,他是天子骄子,绝不甘心无法重新飞上天。

他平视着宋稚朝他笑道,“没关系,宋稚,你可以再摸摸看。”

于是宋稚又更用力地捏了两下,回头望向我,“爸爸,秦叔叔好了。”

他灿烂地笑道,是为他真心高兴。

秦澍看着我脸上的汗水,笑道,“我刚才看见了,宋宋真厉害。”

明明只是小孩子之间的比赛,经由他嘴里说出来,好像是件很了不起的大事一般,我的脸有些热。

宋稚很开心,朝他得意地比划,“爸爸是第一名。”

秦澍在我担忧的神色中将宋稚抱了起来,宋稚见我僵住,神情也有些紧张,在他怀里不敢动弹。

秦澍拍着他的背,笑道,“我暂时没办法像你爸爸那样背着你跑。”

宋稚又大声地笑了起来,表示并不在意。

我注意到他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轻松,急忙将宋稚接了过来,他看着小,体重却很不轻,秦澍才恢复,还是别太勉强为好。 。

为了庆祝秦澍的彻底康复,以及不久后我就可以迎来的全新生活,晚上我特意做了一大桌菜,杂乱俗落的香味大喇喇地在房间里四处乱窜,热气升腾,一种名叫完美大结局的东西在空气中氤氲,所有人脸上的笑容都显得那样真实而鲜活。

秦澍从酒柜里拿了瓶滋味挺不错的红酒,原本打算再也不碰的,但想到今晚我也不必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于是我便放心大胆地喝了几口,杯子里只有小半杯,唇上挨了一点,舌尖尝了一点,脸便红透了,意识零散,如柳絮一般到处飘荡,大脑晕眩,嘴巴迟钝得几乎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宋稚坐在我旁边,象征性地也用玻璃杯倒了一杯热牛奶与大家碰杯,盘子里盛放着几块炖得软烂的牛尾巴,他拿着叉子吃得不亦乐乎,他最喜欢这种又肥又腻的肉,脸上蹭了一层亮晶晶的油,我叫他自己擦掉,他便拿纸巾赶紧蹭两下,整张脸越蹭越脏,像只花猫。

姜可今晚也和我们坐在一起,秦澍很器重他,但他对我平庸的手艺似乎没什么兴趣,很少动筷,倒是一直都饶有兴致地在逗宋稚,他还没结婚,很喜欢小孩子。

“宋稚今天高不高兴?”他拿湿纸巾替宋稚将鼻尖上的食物擦掉,笑眯眯问道。

宋稚拿着勺子看向我,眼睛闪闪发亮,认真点头,“高兴,爸爸是第一名。”

他似乎已经彻底忘记咱们倒数第一的情形。

姜可失笑,“你就只记得你爸爸,你秦叔叔呢,还有我,你个小没良心的,忘了上次我还带你去吃冰激凌的事情了吗?”

他刚说完,宋稚便紧张地看向我,姜可嘿嘿坏笑,“吃都吃进肚子里了,死无对证,谁也查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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