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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行,狗最重要的便是忠诚了。这样,你从这边爬到马车面前,对着车里的人汪汪叫几声。”

“好!你说话算话,我要是做到了,你们以后必须给我地方住,还得给我饭吃,否则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的!”

阮星阑一听这话,当即暗暗点头,小小年纪就能如此隐忍,别的方面暂且不提,一看这架势,就是能日后能把自己的师尊干到废的人物。

果不其然,常陵果真像小狗一样手脚并用地爬了过去。原本街头人来人往,没人注意,他这么一爬,立马引来了不少人。

每个人的神色都很古怪,对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满脸嘲笑。

在他即将爬到马车前时,那门生就过来搞事情,一掀衣袍,把腿分开,笑道:“人走门,狗钻洞。想当我家主子的狗,就得学会钻洞!”

此话一出,满场轩然,所有人都在笑着,眼睁睁地看着小孩子会不会为了一口吃的,就去钻别人的胯。

所有人都在笑,这个世界太吵了,只有阮星阑觉得很想哭。

他总是能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当初的影子。

一样可怜,无足轻重,没人喜欢。是啊,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人喜欢过他的。他的一切悲苦,生老病死,都无人在意。

其实,他生前长得没现在这么好看的,只是一般长相。顶多跟清秀沾边。只是因为穿到了孽徒身上,所以才拥有了这么绝的皮囊。和常人无法媲美的身法和修为。甚至是至高无上的地位。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有一天,慕千秋看见他真正的样子了,还会不会喜欢他。

应该不会的,慕千秋长成那样,又是天衍剑宗的宗主。好花配好盆,好饭配好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怎么插怎么别扭。

不知道为啥,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阮某人,居然有一天也会自惭形秽起来。

他顶顶不喜欢看这种狗血桥段,眼里见不得人间疾苦。

可声音画面还是一股脑地钻了进来,甚至能很清晰地察觉到家主嗤笑了一声,饶有趣味地看着大雪地里跪着的小孩子。

耳边是围观百姓的议论声:

“他会不会钻?”

“不知道。”

“人家明摆着把他当狗耍。”

“谁知道,也许是真的想把他当狗养。”

阮星阑心想,家主怎么就不干点阳间的事儿呢,趁着徒弟年幼,不给点爱的教育,竟然还让他钻洞。

小时候钻的洞,能跟长大了钻的洞能一样吗?

一朵鲜花要是能插在牛粪上,那常陵肯定就是那朵鲜花,不是因为生得比家主俊,而是谁上谁下的问题。

小孩子几乎咬碎了一口牙齿,饥饿和寒冷,让他忘掉自己是个人,跪着从门生的胯||下钻了过去。浑身冻得直打哆嗦,昂起面黄肌瘦的脸,一字一顿道:“我做到了,你带我回家!”

家主却轻轻一笑,慢条斯理道:“我何时答应你的?”

“你……你怎么能反悔?刚刚明明……明明说好的!!!”

“谁答应你的,你找谁去。”然后家主放下车帘,吩咐马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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