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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活儿,听到要开饭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围拢了过来,萧恒也放下锄头走了过去。
见到少女时,他视线略微往对方身后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
其实想也知道,那个云家的宝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大热天的走出来送饭,更别提对方像极了闺阁里的娇小姐,八成连饭盒都拎不动。
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郎,他本该唾弃的,可大房两口子时常唠叨说,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虚弱是天生,明明几个月就会说话,却到了三岁才会走路,出生在农家差点养不活。
萧恒也赞同,云桑这样的体质,若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还好,可降生在清贫的农家,那基本就是与天争命了,与药罐子为伍那是正常的。
云大海还叹息道,因为儿子体弱,没去私塾前,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背地里常常说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听到这里,萧恒脑补了一个小脸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脚走上前几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却因体质被村里其他幼童嫌弃。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语有多伤人,一句病秧子脱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怜惜。
他还知道了,云桑十岁前有个乳名,叫拴环,意味着用环把这条命拴住。因为云家人怕他夭折,村里人又迷信,喜爱给小孩子取贱命,有一种迷信说法,孩子名字取得难听,阎王爷不愿意把名字写在生死簿上,也就不愿意收了。
十岁后,命锁住了,他们也就不叫了,生怕阎王爷反悔。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个人的人生,萧恒打开饭盒,然后愣住了,因为他的碗里是小山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旁边是好几块切得厚厚的腊肉,他数了数,跟晨起他提水装水缸时,在柜上看到的那块肉大小一样,全在他碗里。
而大房、二房碗里却没有,他们就一碗米饭和一块红薯,正大口朵颐。
云娇娇还蹲在他旁边,鹅蛋脸上浮现一对小小的梨涡,一双眼睛笑盈盈地问他:“吃呀,大恒哥你怎么不吃?”
萧恒把肉拨走,“你以后别这样了,我跟大家吃一样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对待,他知道云家的困难,云娇娇对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给了他,浑然没有给自己爹娘留一点。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时候云桑那个弱书生吃什么,他这无异于从人嘴里夺食。
这下轮到云娇娇愣住了,她撑着腮帮子的手放下:“大恒哥,你为何要这般说,我想对你好怎么了?”
“你无需如此,我吃红薯饭即可,红薯就能管饱。”萧恒拒绝了这份好意,埋头大吃起来。他吃粗粮都津津有味,见他这样,上辈子谁能想到此人居然身份大有来头。
被人拒绝,云娇娇脸上浮现受伤之色,心里却在暗骂萧恒是有病吗,上辈子吃红薯饭没过瘾,这辈子她专门给对方切肉,对方还不留情!!
萧恒不知她所思所想,他任劳任怨锄完了地,这天气热他流了一声的汗,他嗅到了觉得味道不对,去岸边洗了个澡。
才踏入少年的房间卧房。
白日未斜,少年很难得在小憩,一头漆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垂落在身侧,臂下是一本墨香四溢的书册,一双玉石般的手极为漂亮,能教人几乎看清肤色下淡淡的青色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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